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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期“东莞法律沙龙”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9-22     阅读:1,344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由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法官协会、东莞市检察官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共同发起“东莞法律沙龙”。由市律师协会、中国广州仲裁委东莞分会、东莞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学院共同承办的第四期“东莞法律沙龙”活动将于928日下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法总则草案的若干问题。

  二、引题发言嘉宾

  梁慧星,著名法学家,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博士生导师、教授。

  三、活动时间

  签到时间:928日(星期三)下午14301455

  活动时间:92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30

  四、活动地点

  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学术报告厅(地址:东莞市莞城学院路251号)。

  欢迎广大执业律师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参会律师可提前查阅学习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上民法总则草案,以方便交流互动环节发言提问。活动开始前,请律师到签到处刷培训卡以确认课时(本次活动计现场课时3学分)。未办培训卡的律师请带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核对身份并签名确认课时。活动开始(15:00)后不刷卡、签名,不确认培训课时。

  联    人:刘雅文(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 MAIL31345865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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