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登记核查工作的通知》(律党通〔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和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做好登记核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现对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1.已成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由党支部负责审核、汇总本所全体党员填写的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填报对应的附件4和附件5,同时填报《律师行业党组织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统一汇总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2.未成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由本所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汇总本所全体党员填写的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
填报对应的附件4和附件5,统一汇总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3.所有相关表格电子版于2018年9月30日前发送至党委办公室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公章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孔佩欣,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LL:412579174@qq.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