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简讯第六十八期

日期:2014-02-17     阅读:3,131次




总第六十八期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内容概要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举行新律师宣誓仪式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活动

   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成功举办

   东莞市首届律师运动会顺利落幕

   召开五届十四次会长办公会议

   我会颁发第四届东莞法律人奖学金

   我会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及发展模式合伙人交流活动

   市律师协会南城亨美社区联合举办敬老志愿服务活动

   我会组织律师参加第二期广州知识产权论坛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赴惠州市司法局调研学习

   我会成为东莞市市本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第一批)

【信息集览】十二则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举行新律师宣誓仪式暨职业道德

执业纪律培训活动

 

97日上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举行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活动。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执行会长叶乃锋,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蔡国民及194名新执业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上午11时,新执业律师在市司法局一楼大堂参加了隆重的宣誓仪式。宣誓仪式由朱小平副局长主持,叶乃锋执行会长领誓。在龙开族科长、蔡国民委员监誓下,194名新执业律师举起右手,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宣誓完毕,并郑重地在誓词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和宣誓日期。仪式上,朱小平副局长对新律师的加入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寄语新执业律师应当自觉践行宣誓誓词,将誓词作为指引律师执业活动的行为准则,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受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为推动东莞的法治建设、经济发展和创造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宣誓仪式前,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行了新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由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波主讲。王波副会长以与法治共同成长为主题,围绕青年律师的职业规划与责任等与青年律师展开了面对面的交流,勉励青年律师要一信二责三懂四能,即树立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勇于担当,仗义执言;敢于承担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做懂法律、懂经济、懂政治的三懂律师;具备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四种能力。寄语青年律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为法治社会、为律师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成功举办

 

1019-20日,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成功举办,我市170名青年律师在东莞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题培训。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执行会长叶乃锋、秘书长陈玉伦等出席了开班典礼。

开班典礼上,朱小平副局长首先代表市司法局党组对青年律师第二期培训班顺利开课表示热烈祝贺,并对广大青年律师提出了殷切期望和要求:一是要求青年律师重诚信,讲操守,切忌急于求成,从现在起扎实打好基础;二是要求青年律师重事实,讲证据,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叶乃锋执行会长作了简短的动员讲话,坦诚传授经验,分享自己的执业感悟,强调:青年律师要发展得好、发展得快,在起步时就需要思考,努力做到梦想小一点,理想远一点,为青年律师的发展途径和未来定位提供指导。

为期2天的培训,邀请了 “中国十大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广东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叶进国;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中山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汪宏杰;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骆世明等资深律师进行专题授课。他们的授课内容详实,涵盖律师思维、律师写作与谈判、刑事辩护的风险分析与办理技巧以及法援案件的办理技巧等方面。既有法学理论,也有律师实务操作,幽默诙谐的语言和倾囊相授的真诚受到了广大青年律师的好评。

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不仅给青年律师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有助于他们明确职业道路规划,也为青年律师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创造了机会。参训青年律师一致表示受益匪浅,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努力为法治东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推进东莞的法治建设、经济发展和创造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东莞市首届律师运动会顺利落幕

 

由市律师协会主办的东莞市首届律师运动会于92日成功落下帷幕,我市律师团结互助、顽强拼搏,为自身和团队争取了荣誉,展现了我市律师能文善武的别样风采。华文、智捷、莞信律师事务所分别荣获拔河项目前三名;星啸联队、陈梁永钜联队、莞信联队分别荣获篮球项目前三名;星啸联队、惠诚(东莞)联队、法制盛邦(东莞)队分别荣获足球项目前三名;林德、大洲、中亚律师事务所分别荣获男女混合4× 100 力项目前三名;羽毛球男、女单

前三名分别为南天星律师事务所梁国浩、常正律师事务所马植航、中亚律师事务所翟国涛,瀚杰律师事务所李建琪、尚融律师事务所田杨、瀚杰律师事务所吴海碧;乒乓球男、女单前三名分别为万言律师事务所赵法、星啸律师事务所蔡锦锋、瑞轩律师事务所张锋,尚融律师事务所田杨、济律本律师事务所颜斌、海联泰达律师事务所梁舒颖。汉章、大洲律师事务所分别荣获优秀组织奖。

 

召开五届十四次会长办公会议

 

1018日,市律师协会五届十四次会长办公会议在市律师协会理事室召开,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执行会长叶乃锋,副会长李健豪、周广荣、骆世明、梁智锐出席了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卢锦仪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叶乃锋执行会长主持。

会议通报协会近期工作情况;审议通过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解调员名单、市律师协会购买办公楼筹备小组成员建议名单;讨论研究省厅梁震副厅长调研指导东莞律师工作专题报告、准入门槛细则修订、东莞市律师协会团体会员资格预申请审核流程、2014年度团体会员会费收缴方案等;并对《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师协会关于规范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备忘录》、市法官协会《关于确定合同解除时间的征求意见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与东莞市律师协会之合作协议》等议题作充分讨论。

 

我会颁发第四届东莞法律人奖学金

 

我会于2010126日在东莞中学设立了东莞市律师协会法律人奖学金,每年由协会捐赠一定额度奖学金,以奖励当年度考上重点大学法学本科的高中毕业生。1011日,我会副会长周广荣应

邀出席东莞中学2013年奖学金颁奖大会,并为44名学生颁发了第四届法律人奖学金。

 

我会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及发展模式合伙人交流活动

 

1026日上午,我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在我市众达律师事务所举办了一期合伙人交流活动,主题为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及发展模式,有20多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参加了交流活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众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周广荣,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洪全向参与交流活动的合伙人介绍了该所的组织结构、管理机制、运营模式、业务管理,并演示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系统。大家就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运营模式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气氛热烈。

此次活动为有效整合东莞本地律师事务所资源,促进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间的经验交流与信息互通,提升东莞律师行业的竞争力,推进本市律师执业活动和管理行为规范化建设。本期活动受到参加活动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一致好评,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将继续不定期举办合伙人交流平台系列活动。

 

市律师协会南城亨美社区联合举办敬老志愿服务活动

 

1025日上午,市律师协会与南城亨美社区联合举办“‘宣传《老年法》,关爱老年人敬老志愿服务活动。我会理正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张惠欢、黄炽标,说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河金英、萧政涵律师参加了此活动。现场设法律咨询、义诊、义剪、《老年法》互动有奖问题游戏。有奖问答游戏摊位将《老年法》内容融入游戏中,引导居民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学习《老年法》,受到群众青睐。活动还派发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东莞市法律援助宣传手册》、《东莞市法律援助办法》、《法律援助服务指南》、《聘请律师常识》等宣传单张近100份,活动现场参与人数上百人。活动非常受长者欢迎,不少长者表示开展这样的活动让他们深深感受到社会对老人的关爱。

 

我会组织律师参加第二期广州知识产权论坛

 

1025日,由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主办,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深圳市版权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联合承办的第二期广州知识产权论坛在广州碧桂园凤凰城酒店隆重举行。论坛的主题为聚焦仲裁——知识产权保护变更与创新的新方向,部分国内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知名高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经理人、中外律师代表等200多人参加了此次论坛。我会组织50多名律师参加了此论坛。马立云律师作为对话嘉宾以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为主题参加高峰对话活动。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赴惠州市司法局调研学习

 

925日,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执行会长叶乃锋率队一行6人赴惠州市司法局调研律师管理工作。惠州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等领导热情接待到访一行,双方就律师行政许可和行政准入、律师进村居担任法制副主任、律师党建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我会成为东莞市市本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第一批)

 

        根据《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本市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东民字〔2013214号)的文件精神,我会成为东莞市市本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第一批)。

 

【信息集览】十二则

 

95日,我会召开团体会员资格预申请审核小组成员会议,研

究某律师提交设立个人律师所的申请。

 

911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梁智锐和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党委办主任卢锦仪参加由市全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召开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分片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