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和谐稳定的合伙人关系,是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提升我市律师事务所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拟举办第五期走访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对象
1、活动主题:和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关系的构建与维护;
2、走访对象:深圳市律师协会(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层)。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5:30。
三、参会人员
登记在册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参加人数为45人,若超过此人数,以报名时间之先后顺序,筛选出最后参加此活动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要求
1、请各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313458656@qq.com);
2、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3、届时,请参会人员当天于12:40到东莞会展大酒店(地址:东莞莞城区中心会展北路)集中,13:00统一乘车前往深圳市律师协会。
联 系 人:刘雅文(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E –MAIL:313458656@qq.com
附件:“和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关系的构建与维护”主题走访交流活动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年9月27日
附件:1、“和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关系的构建与维护”主题走访交流活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