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 > 其他

关于律师法颁布十七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5-22     阅读:968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今年是律师法颁布十七周年,为深入宣传律师制度,扩大律师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提升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市律师协会拟在《东莞日报》进行相关的宣传活动。请各律师根据自己执业年限(执业3年以下、执业4-10年、执业10年以上)自愿写出执业感悟,字数500字以内,经审定后于《东莞日报》刊出。

每篇执业感悟请落款注明执业律师姓名、所在律师所、执业年限,并以律师所为单位于526日前把各律师的执业感悟电子版发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

人:郭胜钊(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真:22508201

EMAIL285009192@qq.com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