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个人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个人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个人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对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调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调查提纲(见附件)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并形成书面的调研报告,我会非常重视该次调研工作,因涉及到个人律师事务所以后规范化发展的方向。请于 11月 27日前 将电子版的调研报告报市律协秘书处。
联 系 人:詹杰能(市律协秘书处纪律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80195502@qq.com
附件:个人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调研提纲
东莞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个人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调研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