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两岸法律青年研习营”到访东莞市律师协会,并举行了交流座谈会。
“两岸法律青年研习营”是由国台办法规局指导、广东台湾研究中心承办的一次综合研修活动。本次研习活动由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期六天。活动以“增进友谊、相互了解”为目的,通过系列的参观、交流和研讨安排,增进台湾法政青年对广东海上丝绸之路、自贸试验区等建设新面貌的了解,为两地青年法律服务从业员搭建交流互动的平台,共同为两岸同胞服务,共同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两岸社会法治进步。
到访东莞市律师协会是本次研修活动的一项既定的活动安排。
国台办法规局副局长唐正瑞,国台办法规局干部高萌,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干部王玥,省台办综研处处长伍晓军,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副主任黄惠洁,市台办副主任胡国勇,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台湾研究所所长夏能礼,以及来自海峡两岸的法律青年一行近70人参加了交流座谈活动。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以及市律师协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刘蓉芳、副主任赵瑾等在协会接待了客人。
市台办胡国勇副主任在致辞中详尽地介绍了东莞的经济社会人文地理的基本情况、台湾同胞在莞投资、工作和生活的最新动态以及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的相关情况,展示了台胞子弟在莞就业、展业和创业的广阔空间,希望两岸青年能借此机会,加强交流,共同学习,增进共识,共谋发展。
陈锡康会长向客人介绍了内地与港澳台执业律师的大致分布情况、台籍人士参与内地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定方式路径、莞台律师行业的会际交流情况以及莞台律师行业的业务交流合作方式的演进动态等四个方面的情况。陈会长在介绍时提及,东莞是台湾同胞投资最为集中、投资体量最大的内地城市之一,也是最多台湾同胞常居和工作的内地城市之一,莞台两地紧密的经济民生交流,已衍生大量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两地法律服务界的同仁深化合作以及台籍青年法律执业者来大陆就业创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创造更好的发展机遇,东莞市律师协会已于2016年10月成功地与台湾律师公会全联会实现首次会际交流,两会后续将为推进两岸法律服务界的交流合作、密切两岸人员往来、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和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营造更加有利的法治环境,积极展开交流与探讨。东莞市律师协会并愿意最大限度地为有志于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海峡两岸法律青年提升专业技能提供尽可能多的学习研讨交流的机会。
在交流活动结束前,国台办法规局唐正瑞副局长做了一个简洁的讲话,对前两天的研修活动进行了总结并对后续的研修活动提出了要求。唐正瑞副局长在讲话中,透过莞台两地的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对比以及台湾同胞在东莞投资、工作和生活的系列数字指出,莞台两地经贸合作和人员交流的紧密程度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两地民众对法律服务的巨大需求,寄语研习营的两岸法律青年要敢于做先行者和弄潮儿,有效把握政策红利,准确研判市场机遇,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在律师法和配套政策法规设定的框架内,贴近市场需求集聚地就业、展业和创业,在促进两岸文化交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携手共同开创美好的未来,相应地也为自己争取到更为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