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律师党员参与2011年度信访接待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6-28     阅读:1,472次



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我市律师党员在处理涉法信访和参政议政方面的专业优势,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我市律师党员正面的良好形象,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继续推进律师党员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请各党支部认真推荐两名律师党员参与2011年度信访接待工作,被推荐律师党员必须在东莞执业满五年以上和没有被纪律处分记录。

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律师党员名单经律协审核后,稍后会以文件形式公布,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律师党员将给予一定的补助。请各单位将推荐表于11月18日前用Word文档格式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人:曹冠文(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3360300

    真:22508201

E MAILcaoguanwen@dglawyer.cn  


附件:推荐律师党员参与2011年度信访接待工作登记表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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