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防范疫情在律师事务所扩散传播,切实保障律师行业所有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管理
各律师事务所按要求设置“场所码”,并张贴在律所入口,并落实所有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的两码检查和扫码打卡工作。对于带*号行程码(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市最新防疫政策进出管理,发现异常的,第一时间隔离管控并通知属地防疫指挥办处置,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场所码生成见附件。同时督促场所人员落实如佩戴口罩、测量访客体温、保持室内通风、定期消毒等相关防疫措施。
二、严格落实市相关防疫政策要求
要密切关注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对有外省市行程人员的管理以及督促律所所有从业人员按照属地镇街的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等。要密切关注“东莞市律师(所)管理群”相关通知和【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并严格落实。
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不定期抽查各律师事务所场所码使用情况及防疫措施落实工作。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联系人:吴云峰、吴丽娟,联系电话:22491622;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刘莉玲、赖文伟,联系电话:22459905。
附:《“粤康码”公共场所管理、打卡操作说明》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