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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聘第二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的通知

日期:2013-06-26     阅读:958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20108月,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成立了首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三年来,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能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在开展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广大企业和职工的一致好评。20138月,本届律师团成员聘期将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个东莞”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和社会环境,扩大律师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联合成立第二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拟在全市律师中继续征聘一批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团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条件。熟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协调处事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热情为职工和工会服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执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没有不良投诉。

二、法律服务团的组成。法律服务团在符合条件的报名律师中择优聘用。其中设团长1名,副团长若干名,人选在律师服务团成员中推选,由市总工会和市律师协会聘任。任期3年,可连续聘用。

三、本届律师团成员将根据本人的要求及专长分为值班分团(分别在虎门、石龙、塘厦、市总工会值班)、法律宣讲团和重大劳资纠纷调解团。

四、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律师可自愿报名参加。请各单位把《第二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报名表》于 7 5 日前 报市律协秘书处。

人:刘莉玲(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真:22508201

E—MAIL451926949@qq.com

附件:第二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3 6 26
关于征聘第二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