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期“东莞法律沙龙”聚焦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日期:2020-10-23     阅读:5,914次

最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20205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司法解释,提高办理民商事案件的专业化水平,20201017日上午,第十三期“东莞法律沙龙”在市会展国际大酒店隆重举行,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李龙担任主讲嘉宾,为全市相关法律从业者解读前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天喜、我会会长陈锡康出席活动并代表举办方致辞,我会副会长李道君担任活动主持人。活动举办单位有关领导嘉宾,我市执业律师、仲裁员、东莞理工学院师生共370余人参加了现场沙龙,约800名律师从业人员通过直播间参加了线上沙龙,直播间在线观看人数高达两千六百余人次。

李龙教授

本期沙龙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举行活动中,李龙教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修订背景作为切入点,重点剖析了自认规则、司法认知、书证提出义务、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等规范性问题,并结合实际分享了该证据规定在司法实务中的运用方法。


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天喜

                                 (会会长陈锡康)  

东莞法律沙龙是我市法律界创新打造的一个业务交流平台,由市法学会、市法官协会、市检察官协会、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学院、市律师协会等联合发起,至今已经举办了十三期。本期沙龙,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场讲课,讲课内容详实、语言通俗幽默,为我市律师学习宣传、理解运用民事诉讼证据新规定提供了良好平台,对提升民事诉讼实务能力、促进民事诉讼程序操作规范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