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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充实我市法律援助律师人才信息库的通知

日期:2013-06-03     阅读:1,128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在去年已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人才信息库的基础上,今年我处将进一步充实该人才信息库,并逐步推行根据律师专业特长、案件类型和涉案群众的籍贯等指派承办律师以及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承办律师的做法。请各律师事务所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律师人才信息的报送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热心公益事业;

2、必须在莞执业3年以上,且未因执业行为受过处罚;

3、在报名所涉业务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二、报名方式

1、采取自愿报名,再由律师事务所推荐的方式(去年已报名的律师须重新填报);

2、每位律师至多只能报三种案件类型,具体是:刑事辩护、劳动争议、行政诉讼、人身损害、医疗事故损害、婚姻家庭等;若有其它办案特长,可以推荐表中“其它”中注明,如可与外国人进行流利的外语交流等;

专利附写报名,格(必须打印),验或较高的理论水平,3、将填写好的推荐表格先E-MAIL至市法援处,再将纸质材料(盖章)连同所承办过的重大案件(项目)相关法律文书、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于 615日 前报至市法律援助处。

附件:法律援助律师信息库推荐表

 

人:尹爱南,联系电话:22489999-103

传         真:22508566

E-MAIL1532426166@qq.com

 

 

 

0一三年 五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充实我市法律援助律师人才信息库的通知

法律援助律师信息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