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广东省律师网络言论行为规范》经2018年6月20日省律协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广东省律师网络言论行为规范>的通知》(粤律协[2018]8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律师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范。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