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关于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2016年第三期的通知》(华律字〔2016〕第3号)、《2016年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补充通知》(华律字〔2016〕第4号)一并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2016年第三期定于10月10日—11月4日开班,培训对象为:已于5月7日前在市律协秘书处报名的实习人员,并由华师律师学院进行统筹安排已在省律协报名备案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请各单位认真了解通知内容,及时通知本单位已报名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联 系人:刘雅文(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31345865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年9月7日
转发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关于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2016年第三期的通知》
华师律师学院关于举办2016年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关于举办2016年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