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转发<上海仲裁委员会 上海政法学院关于开展“涉外法治系列课程”的方案>的通知》(粤律协〔2022〕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有学习意愿的律师参与学习培训。
秘书处联系人:袁慧欣,联系电话:28826383,传真:22508201,E-MAIL:ywb@dgla.org.cn。
东莞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