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组织律师深入学习和理解《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日期:2020-01-07     阅读:8,687次

202014上午,我会联合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在东莞市会展国际大酒店举办“《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解读与适用”专题培训。邀请了中国民法学会副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孙鹏担任主讲嘉宾,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负责人张毅、副会长冯国鸿,我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周云、崔芸庆、蔡国民、姬明镜,监事长张文丽,以及我市仲裁员、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律师助理及其他法律从业者共7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张毅担任本次培训的主持。


(周云副会长致辞)

(孙鹏教授授课)

孙鹏教授首先从公司对外担保引入,并将自身多年的案件审理经验与纪要涉及的热点问题相结合,深入分析违反《公司法》第16条对外担保的效力、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未经批准(未生效)合同的效力、法人印章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合同效力认定程序的便民化等问题,剖析并解读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新变化、新情况及新规定。孙鹏教授还对参会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本次专题培训加深了参会律师对《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理解与适用,帮助他们学习和了解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审判思路,进一步提升东莞律师的民商事法律服务水平。

培训最后,周云副会长代表我会向主讲人及主持人颁发荣誉纪念证书。

(颁发荣誉纪念证书)

(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