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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2015年律师职称评审工作须知的通知》

日期:2015-09-16     阅读:1,133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师援助处:
现将省律师协会文件《关于印发 <2015 年律师职称评审工作须知 >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 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各律师事务所须对律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并按通知要求做好审核和评前公示等工作。请于 9 28 日前把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
    人:刘莉玲(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 22459905
     真: 22508201
E—MAIL 451926949@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5 9 16
 

转发《关于印发<2015年律师职称评审工作须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