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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民诉法施行对商事仲裁重大影响讲座的通知

日期:2013-04-15     阅读:916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拟举办一期商事仲裁法律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

  题:新民诉法施行对律师参与商事仲裁活动的重大影响

主讲人:陈忠谦,法学博士,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

二、讲座时间:

报到时间:420日(星期六)下午230—255

讲座时间:下午300—500

三、讲座地点:东莞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

欢迎广大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和律师助理积极参加此次讲座讲座前,请律师到签到处刷培训卡以确认课时(讲座计3个现场培训课时)。未办培训卡的律师请带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核对身份并签名确认课时。迟到半小时及以上者不得刷卡、签名,不确认培训课时。

人:赖文彬(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真:22508201

E—MAIL68583573@qq.com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举办新民诉法施行对商事仲裁重大影响讲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