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将市社会组织工委文件《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征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支部要动员组织党员同志踊跃投稿,一展东莞律师行业的风采。每个党支部至少报送一篇,征文稿件请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于8月20日前报送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郭胜钊(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MAIL:guoshengzhao@dglawyer.cn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1年3月8日
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
活动征文的通知
各镇(街)社会组织工委、各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市直管党组织:
为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 “星级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进、争优秀的积极性,在全市社会组织中营造迎接建党九十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主题是“给力建设幸福东莞”。
二、征文范围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动员广大党员同志踊跃投稿,各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和市直管党组织至少报送三篇、各镇(街)社会组织工委至少报送四篇,欢迎各业务主管单位工作人员投稿。
三、征文要求
(一)内容要求:征文应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提炼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实践和创新,突出宣传社会组织党组织争创“星级党组织”和党员争当“党员先锋”典型。展示我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服务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东莞风采。征文要求主题鲜明、文字精炼、论述充分。
(二)文体篇幅:文体不限,以通讯、理论研究、心得体会为主,兼顾诗歌等。征文字数为1000-3000字,诗歌15行以上。
(三)稿件格式:A4 word文档格式。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如文章涉及单位或个人事迹,需加盖本单位印章。
四、评审和奖项
(一)奖项设置:
优秀奖30篇,一等奖30篇。
(二)评审:市社会组织工委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推荐若干优秀文稿至相关刊物,优秀奖和一等奖全部文章将编辑成册,下发给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阅读,本次活动将列为 “星级党组织”和“党员先锋”的评优依据之一,今年十·一前后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座谈会评比。
五、其他事宜
(一)投稿截止日期: 2011年 8月 30日 。
(二)投稿方式:投稿请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电子邮件通过OA,市社会组织工委组织科、综合科。
联系人:钟淦波 电话:22836717
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委
2011 年3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