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总结提高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业务水平,服务我市外贸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会拟举行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成果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我会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一带一路法律专业委员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承办。
承办单位将根据征集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品。
二、征集对象
我市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或律师团队、实习人员和律师助理均可自愿申报参加,并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进行推荐、汇总。两家或以上律师事务所可联合推荐一个申报成果。
三、征集内容
(一)征集成果类型:涉外法律服务产品、涉外优秀案例、涉外优秀论文(申报人可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型申报);
(二)征集成果涉及领域:围绕涉外和涉港澳台法律服务的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涉外知识产权、海外信息安全、跨境金融与资本市场、跨国犯罪与追逃追赃、国际争议解决、跨境海事海商物流、贸易救济、出口管制等,也可结合涉外业务实际进一步细化。
四、申报要求
(一)涉外法律服务产品
申报产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有关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有关规定。
1.产品内容
参赛产品应具备“产品化”特征,具有完整的法律服务逻辑,具有在市场中实施的可行性,容易被市场和客户了解和认识,并可以在律师行业复制、推广,促进我市律师业务水平提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简介(简要描述产品研发目的、市场定位、产品主要内容等);
(2)产品特色(突出独特优势、创新点等);
(3)服务内容、时间、流程、模式等;
(4)服务预期效果;
(5)收费方式;
(6)产品设计律师团队/个人简介及联系方式。
2.格式要求
产品标题使用2号方正小宋简体,行距为34磅。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为28磅。一级标题使用3号黑体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3号楷体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3三号仿宋体字,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3.其他要求
(1)所有参赛产品应当完全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作者保证对投稿产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法律责任均由报送者全部承担。
(2)报送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产品,同时被报送至首届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并获奖的,将直接认定为优秀成果。
(3)如经初评进入专家评审阶段的产品,将进行线下评审,并由律师或律师团队代表对产品展示讲解,可配套使用PPT或其他实物资料等。
(二)涉外优秀案例
1.案例时间
2019年1月-2022年12月期间我市律师代理并已经办结的案件。
2.内容要求
紧紧围绕前述征集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取案例,在基本案情、案件审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阐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涉及需要保密的信息,由申报人作技术处理。
3.结构要求
主要包括案情简介、法律分析和案例点评三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2)。报送的案例要求具有典型性,案情简介要有案件背景、案件结果等要素,法律分析要有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要素,案例点评要有案例分析、建议或意见等要素,并附相关案例的已生效裁判文书副本或卷宗编号。
4.格式要求
案例标题:使用小二号宋体加粗,段后距设为0.5行。正文:一级标题使用三号黑体加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三号楷体,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三号仿宋,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l.”。正文使用三号仿宋,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为30磅。
5.其他要求
申报案例若已经入选省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仲裁机构作为公报/典型/优秀案例选登,且申报律师主要观点获得上述机构采纳的,或者已经在广东省律师协会的评选活动中评为优秀案例的,可直接认定为优秀成果。
(三)涉外优秀论文
1.论文时间
2019年1月-2022年12月期间我市律师原创的关于涉外法律服务的理论或实务文章(含已发表)。
2.内容要求
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3000-6000字,摘要不超过200字,并注明作者姓名、执业机构。论文内容应贴合前述征集涉外领域的主题,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脚注等。论文应结合律师实务工作,突出重点,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实务指导性。
3.参赛的论文应当为自行撰写的论文,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论文如已发表的,申报者应自行审查与原发表刊物的论文著作权使用许可是否存在冲突,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责任。
4.格式要求
(1)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
(2)标题下注明作者所在律师事务所、作者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及手机号:宋体,四号字,居中。
(3)关键词:宋体,四号字,加粗。
(4)论文摘要、引言或序言、正文(含副标题)、结论:宋体,四号字。
(5)参考文献和注释:宋体,五号字。
(6)页边距:上、下均为2.54cm,左、右均为2.5cm,文档网格14.3(均在页面设置调整)。
5.其他要求
申报论文若已经在省级刊物发表或在省级律师协会论文评选为优秀论文的,可以直接认定为优秀成果。
五、其他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发动本所律师或律师团队、实习人员和律师助理参加,做好汇总、推荐工作,并于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CPDS2023@126.com。
1.“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Word版、盖章Pdf扫描版)(见附件1);
2.“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成果”申报表(Word版、盖章Pdf扫描版),依据申报类型分别填写提供(见附件2);
3.成果作品(Word版、盖章Pdf扫描版)。
联系人:庄菁琳,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电话:13827208743,邮箱:CPDS2023@126.com。
附件:1.“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2.“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成果”申报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