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简讯第五十七期

日期:2012-07-09     阅读:2,390次






第五十七期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内容概要

 

全市律师工作会议隆重召开

我市召开律师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纪律教育大会

我市召开律师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动员会议

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会议研究行业准入门槛规则

我会召开党委委员会议部署2012年党建工作

市社会组织工委领导对协会党委分类定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代表团来莞访问交流

香港贸易发展局来我会交流座谈

中山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来访

骆世明副会长荣获“2010年度东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信息集览】二十一则

 

 

全市律师工作会议隆重召开  

 

317日上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工作,分析形势,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领导以及全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共约150人出席了会议。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赵文群、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在会上分别布置今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袁洪昌在会上作年度律师工作报告,对2012年律师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展望今年,袁洪昌副局长强调重点开展好六项工作:一是制定未来五年我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二是以推动诚信系统向社会公开加强行风建设;三是以强化优化培训工作助推律师专业化建设;四是以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推动品牌所发展;五是大力拓展公益法律服务领域提升社会形象;六是广泛开展律师进村居活动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工作。

 

我市召开律师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纪律教育大会

 

414日,东莞市律师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纪律教育大会在市会议大厦召开,全市132家律师事务所300多名负责人、合伙人和党支部书记出席了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律师管理处处长陈建、副处长陈武明莅会指导。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瑞华,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袁洪昌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武明副处长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加强律师事务所风险管理作了报告。梁震副厅长对东莞律师工作现状提出了四点指导意见。一要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律师党员和党支部的堡垒作用,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建促业务发展。二要加强律师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通过有效措施引导律师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要深入推动律师三进工作。促使律师事务所与镇街司法分局结对子,以司法分局为平台,协助律师事务所进社区、进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四要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律师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努力推进东莞的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

此次会议,是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动员会议,也是坚定东莞律师队伍正确政治方向、践行执业为民宗旨,凝聚全市律师队伍共识服务东莞高水平崛起的重要举措。

 

我市召开律师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动员会议

 

427日,市司法局召开律师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动员会议,全市132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袁洪昌,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执行会长李健豪等出席了会议。

动员大会由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主持。袁洪昌副局长就此次社会实践教育活动作了动员讲话,要求全市律师通过学习和实践,深刻认识开展律师进村居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工作要求,准确理解以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文件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自觉履行肩负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专长,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调处矛盾,服务群众,进一步提高基层村居群众自治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赵文群就律师“三进”工作作了具体工作部署。

在动员大会的后半部分,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执行会长李健豪通报协会近期主要工作。

 

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会议研究行业准入门槛规则

 

会长办公会议分别于315日、331日、413日召开五届第三次、四次、五次会议,充分讨论研究行业准入门槛规则,审议通过《东莞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事务所聘用执业律师的暂行规定》、《东莞市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补充细则》,并审议通过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专家小组建议名单等。

 

理事会分别于321日、331日、413日、427日分别召开五届第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会议,讨论研究行业准入门槛规则、规范交通事故案件管理措施,并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事务所聘用执业律师的暂行规定》、《东莞市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补充细则》,审议通过了规范交通事故案件管理措施,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

 

我会召开党委委员会议部署2012年党建工作

 

315日下午,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市律协党委办公室举行,会议由副书记陈玉伦主持,书记袁洪昌、委员邓家诚、叶乃锋、骆世明出席了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2012党建工作;律协党委增补委员选举工作;我市律师行业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开展党员先锋、优秀党建挚友推荐评选工作;开展六型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工作;推动部分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参与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东莞市社会组织党员管理智能卡系统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好创先争优各项活动;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律师所成立独立党支部;做好部分党支部换届工作;组织党员到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研究确定我市律师行业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方案。通过了广东三恩律师所党支部更名为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等事项。

 

市社会组织工委领导对协会党委分类定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30日下午,市社会组织工委纪工委书记贺贤夏等领导到我党委检查分类定级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协党委书记袁洪昌,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律协党委副书记、秘书长陈玉伦,市律协副秘书长、党委办主任卢锦仪等参加座谈。陈玉伦副书记向检查组领导汇报了市律师协会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分类定级情况及党委自评情况。贺贤夏书记在认真听取了汇报后,对市律师协会党委落实工作思路、强化阵地建设、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这次检查收获很大,感觉市律师协会党委的党建氛围好、班子强、力量大、领导重视,期望市律师协会党委通过此次活动找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发挥律师党员作用,为我市高水平堀起贡献力量。

 

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代表团来莞访问交流

 

411日,台湾地区前“法务部部长”廖正豪率领的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代表团在省司法厅副厅长刘芳的陪同下,莅莞考察交流,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就两岸律师执业、法学研究和司法考试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我会2012年度执行会长李健豪,副会长叶乃锋、骆世明、梁智锐,秘书长陈玉伦等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介绍了东莞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律师行

 

业发展情况等。当前,东莞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已进入关键期,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希望台湾法律界人士加强与东莞法律界的交流,欢迎符合条件的台湾律师前来东莞执业,共同推动包括台企在内的广大企业转型升级。廖正豪理事长表示希望双方加强相互交流,增进合作,为促进两岸律师行业发展、推动两岸法治建设做出努力。

 

香港贸易发展局来我会交流座谈

 

313日下午,香港贸易发展局罗理军经理一行2人到我会交流座谈,就香港法律界在广州举办“香港法律服务论坛”听取我会意见。我会副会长周广荣、秘书长陈玉伦等参加了座谈,就莞港法律界加强交流与合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

 

中山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来访

 

321日,中山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林兴、中山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执行会长黄东伟一行13人来莞考察交流。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袁洪昌,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执行会长李健豪、秘书长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等热情接待了到访同行,双方就律师执业监管和准入、律师投诉查处以及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分享了工作经验和有益做法。

 

骆世明副会长荣获“2010年度东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先进个人”

 

312日,我会副会长骆世明参加市委、市政府在市会议大厦主会场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暨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表彰会议,骆世明副会长获“东莞市2011年度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奖。

 

【信息集览】 二十一则

 

31日,市律协党委委员邓家诚和市律协副秘书长、党委办主任卢锦仪参加了在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一楼会议厅召开的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

 

37日,我会副会长骆世明应邀参加东莞市妇联、市普法办等单位在石龙镇金沙湾公园举行的东莞市“三八”维权周暨“六五”

普法宣传活动。

 

37日,我会副秘书长刘丽芳应邀参加市消委会在市工商局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的“20123·15新闻发布会”。

 

 

37日,我会副秘书长卢锦仪参加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会议大厦主会场举办的东莞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交流会。市律师协会获“东莞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317日,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一期主题分别为“律师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作用”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务”的讲座,邀请到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运营总监李富山、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与知识产权部总经理黄章辉担任主讲人。会场座无虚席,两位主讲人以扎实深厚的知识产权理论功底与丰富的职场实践经验,为东莞律师转型升级特别是在拓展知识产权业务提供了独特而富有实际操作意义的经验和讲解,同时就当下热门的知识产权话题与在座律师作了深刻的探讨和交流,受到大家的一致肯定与好评。

 

324日,我会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十六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实习期满申请考核的实习人员有9人,9人全部考核合格。

 

 

 

328日,市律协党委召开党员群众测评座谈会,38名党员群众参加会议并对律协党委进行测评。

 

329日,我会党委召开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第七次会议,各党支部评定分类定级。

 

329日,东莞市2012年社会组织评估指导交流会在东莞宾馆凯旋会展中心召开,会议对今年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我会副秘书长刘丽芳出席了会议。

 

47日上午,主题为“仲裁法律实务操作”的讲座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行,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会长李非淆担任讲座主讲人。李会长详细介绍了仲裁规则、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运用多年的仲裁实践经验和丰富的理论知识,结合多个具体案例与在座律师分享了仲裁实际操作中的技巧和心得体会。

 

47日下午,市律师协会举办一期主题为“公司法律师实务与公司章程个性化问题”的公司法律实务讲座,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法学院兼职教授苏祖耀作为演讲嘉宾,结合讲座主题和多个具体案例与在座律师作了深入的交流。

 

 

48日,市律师协会邀请到南开大学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担任主题为“调解理论与技术”讲座的演讲嘉宾。侯教授认真总结近年来多宗重大调解案例,运用自身多年教学经验和对调解的独特认识深入浅出地阐析了调解过程中所涉及的理论和技术,并结合自身体会和感受与在座律师分享了调解在相关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和社会意义。

 

48-9日,我会副会长骆世明、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崔芸庆参加省律协在韶关广东海事培训基地召开的全省律师纪律工作会议。

 

48-9日,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陈锡康参加市社会组织工委在武汉大学举办的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

 

412日,我会副会长骆世明参加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举办的未成年外来务工人员刑事犯罪研讨会,并作发言。

 

412日,我会秘书长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到市人力资源局人才管理办公室了解办理人事档案挂靠等有关事宜。

 

414日,市律师协会举办“最新《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讲座,并邀请我会劳动关系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旗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四清律师担任主讲人。蒋律师对比2004年《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详细解读了最新《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多项重大修改、新增、补充规定,并结合国家和我省最新相关法规与在座律师畅谈了最新《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出台的原因和具体现实意义。

 

415日,市律师协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一期主题为“从苹果唯冠IPAD纠纷案谈民事诉讼的道与术”的讲座,讲座邀请到法学博士、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邓宏光作为演讲嘉宾。邓教授结合当下热门话题苹果唯冠IPAD纠纷案与在座律师分享讨论了民事诉讼的经验和技巧。

 

419日,市律协党委委员邓家诚参加由市企工委、市社会组织工委召开部署实施抓“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会议。

 

420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在清远市召开“1+1”行动和律师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动员和部署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袁洪昌,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执行会长李健豪、秘书长陈玉伦参加了会议。

 

   4 28日,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专家小组在律协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商讨2012年度律师执业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