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企业复工复产中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员作用的通知》(东组通〔202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将“八个带头”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 要求广大党员在协助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在企业复工复产一线高高飘扬。有关活动信息,请及时报送市律师行业党委办。
联系人:孔佩欣,联系电话:22499829,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企业复工复产中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员作用的通知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