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一百四十八期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内容概要
l党建培训为联络员“充电”赋能
l东莞律师行业深入开展“9·25律师宣传日”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l我会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l我会联合举办“企业家权利保护与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活动
l我会联合举办“城市更新之土地二次开发及政策解读”论坛
l我会举办“股东责任之破产中股东责任研讨”沙龙活动
l我会举办第八期婚姻家事法律实务沙龙
l我会举办“刑法罪名解释的密钥-以刑法分则财产类犯罪为视角”专题讲座
l我会组织律师学习时间管理课程
l打造美丽自我,畅享美好生活——我会举办“职业形象美妆塑造”分享活动
【信息集览】7则
党建培训为联络员“充电”赋能
为进一步推进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市律师行业党委于9月17—18日举办为期两天的党建联络员培训班,全市律师行业党建联络员共计64人参加培训。
9月17日下午,全体人员参观走访了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全体人员参观《东江铁流,南粤旌旗》主题陈列馆,在历史照片、文献资料、武器装备、老战士的捐赠遗物前驻足观看,聆听物件照片背后的历史故事,进一步了解东江纵队从创建到发展壮大,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事业浴血奋战的光辉历程,重温抗战烽火岁月,缅怀革命先烈。
9月18日,全体人员在广东科技学院参与党建联络员培训班。此次培训采取专题辅导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党史学习、党务知识实操等方面的内容,专门邀请了广东科技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副教授李赫男,广东科技学院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副研究员、博士研究生毕会东进行专题授课。
李赫男同志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题,以“人为什么要有理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四个方面带领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史,进一步坚定了参训人员的理想信念;毕会东同志以“如何做好新时期党务工作——兼谈党务干部的素质养成”为题,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如何开展党务工作,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党务工作的重要性,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紧跟时代要求,努力开拓思维,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律师行业党建联络员的思想站位,增强了政治担当,准确把握当前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律师行业党建联络员的党务工作能力,明确了开展党建工作方法和职责,为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东莞律师行业深入开展“9·25律师宣传日” 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今年9月25日是第十八个全国律师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宣传我市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展现律师服务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治理各个方面的作用和成果,东莞市律师协会在9月25日当天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东莞律师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全市广大律师立足专业特长,发挥职业优势,有效服务人民群众,同时推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律师制度,关心和支持律师工作。
一是启动“东莞律师之家”开放日活动
当天上午,我会在天安数码城新办公室举行“东莞律师之家”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市民参观“东莞律师之家”,进一步展示“一窗口二基地五平台”的定位与功能,介绍东莞市律师行业基本情况和服务信息,进一步拉近律师与企业、群众之间的距离,满足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随后,我会组织召开工作交流座谈会,邀请市法学会、东莞日报社和东莞市司法局南城分局等有关部门,市社会组织总会、市调解协会、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和东莞市信息与网络安全协会等兄弟社会组织,协会所在地园区管理机构东莞市天安数码城有限公司以及协会所在地附近部分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代表参加,就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进行交流。
市社会组织总会会长陈波,市调解协会会长吴敏,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冯敏治,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主任、市社会组织总会秘书长欧广豪,南城司法分局局长骆灏,东莞日报社首席记者李金健,东莞市天安数码城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招商管理总监谢近秋,市信息与网络安全协会理事黄思文等来宾出席了开放日活动,参与座谈。
座谈会由我会会长陈锡康主持。
在工作交流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加强行业资源整合、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推动律师有效参与园区建设和社会治理、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法律服务聚集区或公共法律服务基地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和探讨,并广泛听取了相关单位对“东莞律师之家”以及我市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联合东莞电台《法治一线》栏目开展空中宣讲
当晚,我会联合东莞电台《法治一线》栏目开展“9·25律师宣传日”专题宣讲。我会宣传委员会主任王小渊,副主任何妙佳、刘思祺参加访谈,向广大听众详细介绍了9·25律师宣传日的意义,围绕律师的职责介绍我市律师行业的总体情况及工作成果,还与听众互动,解答听众法律问题,普及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知识,从而让社会公众更好地认识律师及律师行业,让律师更好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搭建微信矩阵新平台开展主题宣传
在今年全国律师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会组织建立“东莞律师行业微信矩阵”,作为全市律师行业新闻宣传工作新平台,并于9月25日当天组织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集中进行“律师宣传日”主题宣传,以“矩阵式”传播结构,充分发挥微信集群效应,整体协同、上下联动,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正面宣传。目前矩阵汇集了全市63家律师事务所公众号,通过集群展示,及时抓取各律师事务所动态信息,方便会员和有关群众“一站式”获取行业最新资讯和法律服务,进一步强化律师行业品牌,扩大律师行业影响力。
四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场法治体检
在举行“东莞律师之家”开放日活动的同时,我会还组织了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和部分律师,在天安数码城园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场法治体检活动,由律师面对面为园区企业、职工和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详细解答法律问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帮助企业和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尊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举办东莞律师行业书画摄影展览
借“9·25律师宣传日”的机会,我会还举办了东莞律师行业书画摄影展览活动,向群众展示我市律师创作的献礼建党10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以艺术创作形式,向社会传递律师行业正能量,展现东莞律师爱党爱国、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我会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9月24日下午,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例会)在我会多功能会议室召开。我会11名监事参加会议,3名律师代表和秘书处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张文丽监事长主持。
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9月16日出版的第18期《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会议强调,要加深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极端重要性的理解,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通报了监事会第三季度主要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监事会与委员会就监事工作进行座谈交流的有关情况,深入讨论研究各委员会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提出要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协调各方力量,加强职能监督,进一步推动我会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工作。
我会联合举办“企业家权利保护与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活动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东莞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推动东莞律师提升办理涉企业务水平,9月16日下午,我会联合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市法学会举办“企业家权利保护与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活动,邀请了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周林彬,武汉大学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叶三方担任主讲嘉宾。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陈国良,我会监事长张文丽,我市律师、民营企业家代表共计90余人参加了现场活动,线上直播在线学习观摩人数超过900余人次。活动由市工商联三级调研员宋志锋主持。
陈国良书记为活动致辞。他指出,此次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具体举措,旨在帮助东莞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我市法治民企建设强基固本,助力东莞营造一流法制化营商环境。他还针对市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周林彬教授以“从《民法典》看企业家权利保护和民事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围绕《民法典》的意义及作用、《民法典》对企业家民事权利的保护、企业家应关注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化解方法等几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叶三方博士作“企业家刑事维权方式与刑事风险防范”专题授课,以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真实鲜活的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了企业在生产运营常见的刑事法律风险,引导大家正确使用法律防范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分别从民法和刑法两个领域对企业家权利保护和风险防范做了深入细致、旁征博引的讲解,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对涉企政策法规认识和理解,为律师办理涉企业务、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指导和借鉴,有助于提高我市涉企法律服务水平,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体系新格局。
我会联合举办“城市更新之土地二次开发及政策解读”论坛
9月18日下午,“城市更新之土地二次开发及政策解读”论坛在松山湖国际金融创新园举行。本次论坛由我会联合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主办,东莞市联智创新研究院、我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论坛邀请了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龚军伟,深圳市英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星慧担任分享嘉宾。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天喜,东莞市联智创新研究院院长刘春燕,我会副会长张旭东出席论坛并致辞;我会监事易飞,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允、副主任周庆钟,以及我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律师助理约60人参加了现场论坛活动,线上直播在线学习人数超过2300余人次。论坛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业务总监张毅主持。
龚军伟律师以“《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解读”为题,结合其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从新政的主要内容及其法治意义、旧改规划体系的创新、地价计收的原则性规定、旧改“三块地”、整合国企土地、破解旧改动迁僵局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详尽的解读。他认为,《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的出台意义重大,将旧改的需求嵌于现行法律制度中,为实施旧改提供了坚实的上位法基础与依据。
宋星慧董事长以“都市再生、破解之道——东莞城市土地二次开发交流分享”为题,结合丰富的案例,从东莞土地二次开发历程、城市更新政策、土地整备政策,以及深圳土地整备、深圳对东莞的借鉴意义等五个方面,分享了她对于东莞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的观点与看法,并着重介绍了深圳龙华梅观创新产业走廊福城观澜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案例,为东莞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本次论坛聚焦城市更新及土地二次开发的政策解读及实操,紧密结合东莞城市更新建设的发展规划,有助于强化我市律师对城市更新业务相关知识的掌握和积累,提高为东莞城市更新建设、土地二次开发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我会举办“股东责任之破产中股东责任研讨”沙龙活动
9月1日,由我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的“股东责任之破产中股东责任研讨”沙龙活动在南城天安数码城新办公室举办,邀请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我会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开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我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郭春宏,我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赖辉华担任分享嘉宾。我会副会长张旭东,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高超强、副主任阮冠,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和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以及我市执业律师共40余人参加了现场沙龙活动,线上直播在线学习人数超过900余人次。活动由阮冠副主任主持。
本次沙龙主要围绕“认缴制下在未实缴发生股权转让后公司破产,承担出资责任主体的研究”和“破产清算中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造成损失,股东的相应责任如何认定的研究”两大论题展开分享交流。
论题一:认缴制下在未实缴发生股权转让后公司破产,承担出资责任主体的研究
郭春宏律师将目前国内关于该论题的最新观点、观点利弊、观点法理基础作了深入剖析。他首先指出《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是对瑕疵出资时补缴出资民事责任作出的规定,并向与会人员明晰了“待缴出资”“瑕疵出资”“出资责任与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与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追收抽逃出资纠纷”等基础法律概念。然后,就“未届认缴期的待缴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应由谁承担?”这一关键问题,分析了目前理论界的各种观点,以及主流观点的演变过程和法律基础等。最后,围绕“未届认缴期因而尚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如何避免陷入‘认缴陷阱’”等事务问题与现场律师进行深入探讨。
刘开坛主任从破产实务的角度,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该论题进行分析。他介绍了基于破产制度特殊性,破产程序中的审判思维与常规的民商事审判思维的差异,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九民纪要、最高院相关观点、《人民司法·案例》、最高院及各地省高院的判例,对目前司法实践中关于“出资期限届满后,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法律责任与风险”的观点进行深入剖析,并根据相关案例及司法观点,总结出发达地区以及深圳、东莞地区要求出让股东承担出资义务的案例较多,不发达地区不要求出让股东承担出资义务的案例较多等观点。
论题二:破产清算中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造成损失,股东的相应责任如何认定的研究
刘开坛主任首先对与清算相关的几个重要概念进行深入解释,通过分析最高院相关司法意见、解释、会议纪要等,引出目前司法实践中“公司解散清算程序项下无法清算责任处理”的各种情形;介绍了“清算程序下无法清算责任处理”与“破产清算下无法清算责任处理”制度维度下的区别、法理基础下的区别、以及两者区别的司法意见演变过程;最后,分享了作为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对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情况,如何起诉股东及履行管理人责任等实务经验。
赖辉华律师以“清算中的股东责任——以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为主题,从股东有限责任的基本原则、意义、价值取向、缺陷等方面进行阐述,围绕制度的设立基础,结合自身司法实践经验,全面讲解了债权人保护、公司法及破产法领域清算等内容,特别针对“股东有限责任与债权人利益平衡”“公司法领域的股东清算发起责任、清算赔偿责任、清算清偿责任的区分以及实务中原被告举证证明事项的分配”“向瑕疵出资股东以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时责任的确定”以及“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规则和适用”等进行了分享、交流和探讨。
互动环节,在场律师结合沙龙主题提出自身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并与分享嘉宾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学习氛围浓厚,参会律师纷纷表示本次沙龙活动主题明确、内容丰富,为我市律师学习处理破产清算业务提供了有益参考。
我会举办第八期婚姻家事法律实务沙龙
9月29日晚,由我会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的第八期家事法律实务沙龙在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举行,主题为“破解律师承办遗产管理人业务”。本次沙龙邀请了深圳市律师协会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冰担任主讲嘉宾,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员刘葱葱、袁嘉欣担任特邀分享嘉宾。我会副会长姬明镜,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欧宁馨、副主任邓云龙、吴晶莹,秘书长钟沛桦,以及我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律师助理近50人参加了现场沙龙活动,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超800人次。活动由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马勤律师主持。
在主题分享环节,林冰律师围绕沙龙主题,对律师承办遗产管理人业务中的实务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指出了律师承办遗产管理人业务的破局点,并分享了律师开拓遗产管理人业务的落地思维以及团队、大数据等对律师承办遗产管理人业务的重要作用,为与会律师学习和承办遗产管理人业务提供了方向和思路。
刘葱葱、袁嘉欣两位公证员分享了东莞公证处关于遗嘱等公证业务的现状,并表示今后将加强有关业务交流,共同推动在我市办理遗产管理人业务的制度不断完善。
在自由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围绕遗赠等业务问题与嘉宾进行深入交流。大家一致认为,遗产管理人业务可以结合东莞本土的特点,从需求出发,做定制化服务,发散思维,寻找突破点;做遗产管理人业务不能只关注现在,更需要关注前沿热点。
活动最后,姬明镜副会长对活动进行总结,认为法律实务的地需要我们律师走在前面,想在前面,务实的同时也不忘“务虚”,她还鼓励全市律师积极参加类似的沙龙活动,不断通过业务学习汲取新知识,推动自身实务能力的提升。
我会举办“刑法罪名解释的密钥-以刑法分则财产类犯罪为视角”专题讲座
9月25日上午,由我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刑法罪名解释的密钥-以刑法分则财产类犯罪为视角”讲座在我会多功能会议室(四)举行,邀请了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刑事法研究所所长陈洪兵担任授课嘉宾。我会监事长张文丽,监事胡新春,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狄敏,副主任李尧宏、龙双志、江永乔、李远桃,秘书长欧阳肖瑶,以及我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律师助理近50人参加了现场讲座,线上直播在线学习人数超过2000人次。讲座由狄敏主任主持。
陈洪兵教授的讲座分为上、下两个半场。上半场主要是从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犯罪对象、非法占有目的、分类和罪数认定四个方面展开,对财产类犯罪的刑法基础理论进行介绍、分析和讲解,讲课中间还结合大量的生活案例、实务案例和疑难复杂案例进行对比、说明和论证。下半场的主要内容是对刑法分则财产犯罪的重点罪名进行解读,尤其是对具体罪名构成要件的解读和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他不仅采取抽丝剥茧层层递进式的分析讲解,还特别从律师辩护的角度和方式,为律师辩护实务提供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具体建议。讲座中,陈教授认为,财产犯罪分析和研究的密钥,其实就是四个层次的思考路径,即“被害人是谁、造成什么损失、造成损失的行为是什么、是否具有因果性”。
本次讲座以刑法理论为基础,以解决实务问题为导向,结合案例进行授课,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实操性强,为我市律师办理刑事法律业务提供了有益指导和重要参考。
我会组织律师学习时间管理课程
9月4日上午,由我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承办的“时间管理”专题讲座在南城天安数码城新办公室举行,邀请了国家三级健康管理师、国家EAP中级咨询师、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陈妙华担任主讲嘉宾。我会副会长姬明镜、监事长张文丽,监事袁琦,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徐芳,副主任章双梅、张冬,以及我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和律师助理50余人参加了讲座。讲座由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李明主持。
主讲嘉宾陈妙华从“为什么需要做时间管理”“如何创造高能的精力管理”“怎样专注高效的时间管理”等三个方面展开分享,并向与会人员普及时间管理的理念,现场讲授简单易学的时间管理方法,指导律师运用时间管理高效处理工作和生活中的繁杂事务。
本次讲座通过小游戏、有奖竞答等方式有效增进了主讲嘉宾与参会律师的交流和互动。姬明镜副会长在活动总结时表示,通过本次讲座,律师对于如何有效的进行时间管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认识到时间管理的重要性。参会律师也一致认为,参加本次课程受益匪浅,所谓的时间管理,归根到底不仅仅是管理时间本身,而是管理我们自己,要学会用最少的精力做最有意义的事情,并将这一行为内化为自己每天的习惯与生活方式,从而达到工作的高效能与生活的慢节奏。
打造美丽自我,畅享美好生活
——我会举办“职业形象美妆塑造”分享活动
9月10日下午,我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广东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举行“职业形象美妆塑造”分享活动,为广大女律师分享职场形象化妆干货。
本次活动以“打造美丽自我,畅享美好生活”为主题,邀请高级造型师孔媞担任主讲嘉宾。我会监事长张文丽、副监事长方民,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徐芳、副主任章双梅、张冬,秘书长李明,以及我市女律师、女实习人员约50人参加了现场活动,在线学习人数超过1800余人次。
分享活动中,孔媞老师凭借丰富的美妆经验,向女律师们讲解了职场形象的重要意义,从皮肤护理、职业彩妆技巧、化妆品的选择等方面为女律师们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理论课,并通过实操教学的方式,现场进行彩妆示范,更加直观地呈现化妆所带来的变化。同时还为在场及观看直播的女律师们一一解答职业妆相关问题。
我市女律师的培训需求,希望通过本次美妆活动,让更多女律师关注职业形象管理,在紧张的工作之余也能拥有自信美丽的心情。本次活动现场活跃度高、气氛热烈,女律师们纷纷表示,塑造女律师端庄、得体的职业妆容,不仅有利于增强女律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也更加彰显女律师的优雅气节与职业风范。
【信息集览】7则
9月,我会安排了第二百九十七至三百零一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共48人,47人考核合格,1人考核不及格,延期3个月。
9月9日,市委组织部在全市各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七个一百”(百个入党故事、百句心中话语、百篇思悟文章、百堂精品党课、百个优秀案例、百个惠民项目、百个感动瞬间)系列征集评选活动。我市律师行业共选送了11个作品参选。其中,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以及王解涛、叶小玉、廖东江、欧阳如松4名同志荣获表彰。
9月9日,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召开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议暨“流动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专题研讨会。我市李尧宏、李玉琳、欧阳肖瑶等3名律师参加会议。
9月10日,市普法办在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制定我市“八五”普法规划专家论证座谈会。我会宣传委员会副主任刘思祺、何妙佳参加会议。
9月14日,2021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线上培训开班。本次线上培训主要针对通知发布日前已向省律师协会报名且实习证发证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前的实习人员,我市有217人参加培训。
9月18日,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联合举办第二期“湾区说法”系列研讨会——跨境破产法律专题。我会副会长蔡国民,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常英宙、黄乐声,一带一路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洁、委员杨扬,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谢娟、副主任陈剑、林旭君,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茂华、委员崔路燕参加会议。
9月23日,香港律师会联合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通过线上会议平台Zoom举办「法律专业在大湾区的机遇」线上座谈会。我会会长陈锡康,以及李斯琦、黄晓林、袁立鹏、蔡梓谦、阮氏玲、冯涵丽、高平、梁娟萍、唐文、李志国、梁素丽、李思慧、李佩雯、邝淑妍、葛晟谦共16名律师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