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简讯
第六十三期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内容概要
● 我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召开
● 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小平任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 市司法局朱小平副局长率队到律师事务所调研
●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领导到律师事务所新春慰问
●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慰问我市支边律师
● 我会召开政协委员律师迎春座谈会
● 我市举办刑辩工作座谈会
● 我市周广荣律师当选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我市何镜清律师当选政协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 我会党委多项工作受表彰
● 我市2名律师荣获“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 我市10名律师荣获“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先进律师”称号
● 我会党委选送征文获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表彰
【信息集览】十则
我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召开
1月12日,东莞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全市145名律师代表参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袁洪昌,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陈锡康,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2012年度执行会长李健豪向大会作《东莞市五届二次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工作报告》,骆世明副会长作《东莞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个报告,代表们在分组讨论中,对协会过去一年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各抒己见,尤其对律师行业发展规划、扶持青年律师成长以及树立东莞律师形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省律师协会陈锡康副会长在开幕式上致辞。他充分肯定了去年我市律师为东莞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等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并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律师工作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号召全市律师必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3年度执行会长叶乃锋在大会上发言,他指出,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八大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市律师必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尤其,当前“法治广东”和“法治东莞”建设都赋予了律师工作新的使命和新的任务。我们必须要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解决好律师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打铁还需自身硬”来强调律师执业理念的转变、律师协会职能的转变,勉励在座各位代表摆正心态,找准定位。同时,继续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切实为广大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行业服务,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律师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与我市律师共同开创东莞律师的好日子。
市司法局副局长袁洪昌在大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我市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律师职能作用更加明显,律师更加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更加富有成效,律师行业自律管理不断改革创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并对今后我市律师工作谈四点意见:一是要切实增强律师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广大律师要发挥“调节器”和“减压阀”的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要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围绕我市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参与应对金融危机,参与处理我市调整产业结构、产业升级所发生的各类法律事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增强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的能动性。三是要正确把握律师的本质属性,自觉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广大律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要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协会自身建设。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自律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和办法,找准“两结合”管理体制的结合点,不断提高律师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强化自律管理。
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小平任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1月28日,我会党委召开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第十一次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瑞华,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袁洪昌,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小平,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陈玉伦、陈锡康,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邓家诚、叶乃锋、骆世明、蔡国民等参加了会议。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分管律师行业工作的领导由袁洪昌副局长调整为朱小平副局长,根据工作需要拟由朱小平副局长任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一职。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会议一致通过朱小平副局长为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会上,郭瑞华局长充分肯定袁洪昌副局长担任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期间的工作成绩,希望市律师协会党委班子成员大力支持新党 委书记工作,共同做好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袁洪昌副局长感谢市律师协会党委班子成员一直以来对他工作的支持,并表示将一如既往支持协会党建工作。朱小平副局长表态,将努力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为律师行业工作保驾护航。
1月31日,市律师协会党委收到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批复,同意袁洪昌免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书记,同意朱小平任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书记。
市司法局朱小平副局长率队到律师事务所调研
2月27日,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率律师管理科、律师协会一行6人到我市旗峰、闻彰律师事务所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业务开拓以及律师执业环境情况,听取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工作及改善我市律师执业环境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律师工作是协会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将陆续到我市各律师事务所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提升我市律师行业的管理与服务水平提供依据。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领导到律师事务所新春慰问
2月18日,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执行会长叶乃锋,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副科长祝颖香及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刘丽芳、卢锦仪等前往旗峰、华文、法制盛邦(东莞)、莞信等四家律师事务所看望律师并致新春问候。并寄望全市律师事务所在新的一年开拓创新,携手共进,开创东莞律师业的新篇章。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慰问我市支边律师
1月28日,春节即临,我市远赴西藏林芝县、广西龙州县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的周静、张文醒律师回莞与家人团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市司法局副局长袁洪昌、朱小平,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副科长祝颖香,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执行会长叶乃锋等出席了座谈会,看望和慰问周静、张文醒律师。会上,周静、张文醒律师分别汇报了近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及心得体会。朱小平副局长对服务在基层法律援助岗位的两位律师在当地付出的艰辛和努力以及他们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指出他们舍弃安逸生活,志愿到艰苦的地方,施展专业才能,服务困难群众,展示了东莞律师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全市广大律师要学习他们这种精神。希望周静、张文醒两位律师再接再厉,克服困难,进一步做好对当地贫困群众的法律帮扶工作,为当地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两位律师表示将一如既往做好自己的工作,坚守岗位,恪尽职责,善始善终完成志愿任务。座谈会议结束时,袁洪昌、朱小平副局长代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慰问周静、张文醒两名律师,并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
我会召开政协委员律师迎春座谈会
1月5日,我会在理事室召开律师行业政协委员迎春座谈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袁洪昌,市政协委员李健豪、张敬智、魏龙等律师参加了座谈会。与会政协委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踊跃发言,纷纷表示要认真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严格自律,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社会及维护稳定中的独特作用。袁洪昌副局长希望律师界政协委员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感,继续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多提交高质量的议案、提案或建议,以扩大律师行业的影响力和推动律师行业不断发展,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市举办刑辩工作座谈会
1月22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律师协会理事室召开刑辩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执行会长叶乃锋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树良,五个刑庭负责人,市司法局袁洪昌、朱小平副局长,我会执行会长叶乃锋、副会长骆世明、秘书长陈玉伦以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共18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主要围绕对新刑诉法的认识,就如何落实、共同推进做好刑事辩护和刑事审判工作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分管维权工作的骆世明副会长在发言中指出,律师协会与法院刑庭关于刑事审判工作一直有很好的会商机制,今后仍需继续保持。他提出:新刑诉法是程序法同时也是人权法,事关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问题,关于律师的权利的规定,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开庭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应当按规定在开庭前十天通知、告知辩护律师,以便于被告人行使回避申请权,律师对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也应在开庭前提出,以便在庭前会议解决;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律师应免予安检等;此外,还对量刑辩护问题、审限问题、控辩平等问题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中院领导感谢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可行的,法院将马上改正,不能马上改正的,报告领导商议解决。三方表示日后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和合作,并就新刑诉法对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对接工作尽快统一思想,努力形成共识,共同做好刑事辩护和刑事审判工作,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而继续努力。
我市周广荣律师当选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月21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确认787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我市众达律师事务所周广荣律师当选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于1月25-31日参加在广州举行的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我市何镜清律师当选政协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1月14日召开的政协十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论决定,我市君政律师事务所何镜清律师当选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委员。何镜清律师于1月25-28日参加了在广州召开的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我会党委多项工作受表彰
日前,市律师协会党委被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评为市“六型”社会组织党组织;陈梁永钜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属机关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评为“五星级党组织”;市党代表、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邓家诚同志在参与市社会组织党代表工作室经办的“规范律师从业行为”工作案例被市委组织部评为2012年度“优秀工作案例”。
我市2名律师荣获“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先进个人”
2月,我市梁智锐、蒋四清律师获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东莞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颁发的 “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奖。
我市10名律师荣获“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先进
律师”称号
1月22日,市总工会召开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表彰暨交流座谈会。总工会副主席谢苑华、何志雄,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袁洪昌,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执行会长叶乃锋以及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36名成员出席了座谈会。
会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副团长蒋四清总结了2012年律师团的工作情况。律师团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服务各级工会,化解企业劳资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会表彰了10名先进律师,蒋四清、李道君、林楚泉、关天铭、尹爱南、谭春松、刘建荣、莫耀棠、叶文蓉、廖京等10名律师获评“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先进律师”,并获颁证书。
袁洪昌副局长、谢苑华副主席分别作了讲话。袁洪昌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工会律师团的工作,鼓励律师团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站在工会和广大职工立场上努力开展律师团工作;二是要支持和推动律师团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作用;三是要积极协调配合,确保律师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谢苑华副主席在讲话中衷心感谢服务团在服务职工群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所作的积极贡献,赞扬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乐于奉献、扶弱助困、促进和谐的精神,并对今后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推进律师团融入工会枢纽型组织建设大局,打响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职工服务品牌;二是进一步提高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的质量;三是进一步做实工会特色的职工法律服务事业。
我会党委选送征文获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表彰
近日,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公布了2012年市社会组织“胸前党徽在闪耀”征文活动获奖名单,由我会党委选送的陈梁永钜党支部叶进国撰写的《部长的泪为谁落》获征文一等奖;理正明党支部张惠欢、陈建彬分别撰写的《党徽戴胸前 使命在心中》、《胸前党徽在闪耀——党员律师工作建议》,陈梁永钜党支部赵瑾、陈发宜分别撰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