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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27 阅读:15,5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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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根据
《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要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台账制度,做好党员教育培训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按要求填写2021年度
《党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培训记录表》
台账表格(详见附件),并于
11月10日前
将
台账Excel表格电子版发党委办邮箱(dglawyerdb@163.com)
,原件由各支部自行保管。
二、各党支部要牵头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党员教育培训有关议题,形成
会议纪要
。
三、各党支部要结合支部工作计划,每年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确保党员学时达标(普通党员32学时,班子成员56学时)。流动党员按照管理关系由相关党组织负责
抓好学习教育和做好学习记录
。
四、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律师行业党委将于近期开展实地抽查,对党员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附件:《党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培训记录表》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列表(点击查看)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党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培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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