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律师风险管理教育课程推介交流会在东莞召开

日期:2017-03-27     阅读:2,203次

 
   2017年3月25日下午,由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联合主办,东莞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粤港律师风险管理教育课程推介交流会”在东莞举办。


与会领导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副会长陈方、副秘书长邓捷、史璞松、珠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田学东、副会长孙成、王斌、肇庆市律师协会总监事何成亮、江门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棉春、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择郡、副会长曾韵冰、周涌、副监事长罗远雄以及中山市律师协会会长张爱民等领导嘉宾,媒体代表和来自粤港两地的律师共约80人参加了交流会。
   香港律师会会长苏绍聪携香港律师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麦家荣、文理明、罗德慧、杨先恒、张翘欣以及香港律师会传讯及外事部主任李伟锦等一行参会并亲自担任香港律师会风险管理教育课程推介环节的主讲嘉宾。
   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张社清、周云、李爱东,监事长张旭东、副监事长方民、张文丽,秘书长陈玉伦以及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纪律委员会部分委员代表市律协参会。
   本次推介交流会有三个主旨:推介香港律师会在风险管理教育方面的经验和课程设计、探讨粤港律师业合作、联营存在的风险、交流粤港律师深化交流合作的意见建议。
   本次推介交流会由东莞市律师协会陈锡康会长主持。

广东省律师协会肖胜方会长致辞
    广东省律师协会肖胜方会长在会上致辞时表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全面推行,十八大以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两种效应叠加,对法律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机遇。粤港两地法律人才的交流,可以提高法律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了解不同地区的客户法律服务的需求,了解法律差异,帮助客户达到互利共赢。


香港律师会苏绍聪会长就风险管理教育课程专题推介
    香港律师会自2004年开始推出法律风险管理课程,为在该会注册的主管和非主管律师、实习律师和外地律师设计必修和选修的课程,以期为该等参训人员提升风险意识、风险管理文化和风险管理技艺,这是前述参训人员每年均需参加的一项强制继续专业教育培训项目,此等专业继续教育要求并由《法律执业者(风险管理教育)规则》予以保障和明确。该等风险管理教育课程具有问题导向、系统方法、风险文化和立法保障的鲜明特性。
    当天下午,在风险管理教育课程推介阶段,香港律师会苏绍聪会长就一般风险和法律执业风险的基本概念、风险管理技术、香港律师会推行的“风险管理教育”计划的背景及发展史、风险管理教育课程对律师执业、展业的价值以及香港律师会现行的风险管理教育的课程设计、课程各个组合板块的主要内容作了详尽的专题介绍。
    香港律师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麦家荣应邀就粤港律师业合作、联营存在的风险进行了专题演讲。
    专题演讲结束后,围绕风险管理教育与深化合作等相关问题,粤港两地律师进行了热烈的现场互动交流。
    在互动交流环节,香港律师会苏绍聪会长在回应内地参会代表提问时提及:风险管理教育课程源自香港律师会为协助会员应对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出现的各项执业和经营风险的系列安排,历经改造,已经成为香港同业提升竞争力的一项特殊优势;风险管理教育呈现国际性的需求,国际律师协会(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于2013年颁布了相应标准;风险管理教育课程虽然通过制定规则加以强制要求,但仍透过组合其他专业认证课程等方式,提升会员参训的积极性。


现场互动交流


与会人员在正认真阅读资料
    据统计,中国内地现有32万多名执业律师,其中,广东省现有2799多家律师事务所,33000多名执业律师,占内地律师人数最多的省份。
    由于比邻港澳,又是改革开放的前沿,一直以来,广东的涉外、涉港澳业务都非常多,粤港两地律师的业务合作体量不少,但是,两地律师的业务合作总的来讲,以相对简单的业务转介和配合为主。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及广东自贸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战略的先后出台,大量中国企业要走出去,有效利用香港的广泛的世界经济联系网络和传统专业服务业优势,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一个最为常用和便利的选择,粤港两地深化合作进入一个全新阶段,也为粤港两地律师业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对两地律师业深度配合提出的更多、更高的要求,粤港两地律师迫切需要研究如何推进深化合作,更好地回应这些新的服务需求。成立合伙型联营事务所,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是其中一种探索。目前,有10家香港律师所与内地律师所建立了合伙型联营。合伙联营合作政策,不仅为了粤港澳和国际法律业务的办理,也探索和完善内地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作开放一种新的思路。
    发展和风险是并存的,新的合作模式或者有效的深度工作配合,一方面要求合作各方加深认知,另一方面也必然会带来新的风险。在业务与制度接轨上更应该促进两地律师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的接轨,助力律师行业的稳健和发展。

东莞市律师协会陈锡康会长主持
    东莞市律师协会陈锡康会长表示:风险无法避免,但可以透过合理的法律安排,让我们的客户在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风险时更加从容,管理风险本身就是法律服务工作的一个核心元素。从服务业的海外历史发展经验来看,法律服务工作本身同样存在风险。尽管法律体系和法律文化各有不同,通过学习香港律师会100年来沉淀下来的经验、法律执业风险管理的技术能够给内地的同业一个全新的视角和和启示,通过系统研习和在地改造予以合理导入,将可让内地律师行业未来的发展更有预见性,少走弯路。
    最后,香港律师会苏绍聪会长和广东省律师协会陈方副会长为本次推介交流活动做了总结。
    香港律师会苏绍聪会长在总结发言时提出,今年中央政府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为各地企业以及专业服务带来庞大的跨境贸易机遇。要在这背景中推动法律专业持续发展,必须了解不同司法管辖区对多边贸易的要求及潜在风险。香港律师会在风险管理的题目上积累了十多二十年经验,希望与不同司法区的法律机构,特别是大中华地区的同业,分享交流专业知识,并于其后与广东的同业就此建立定期的交流讨论机制。

广东省律师协会陈方副会长作会议总结
    广东省律师协会陈方副会长在总结发言时提到,本次交流会对粤港律师业合作、联营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既是推动粤港法律服务业深入交流的开端,也是常态化的交流机制下,创新的交流形式。粤港两地律师行业协会将继续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战略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共同打造一批实力强、业务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自2016年以来东莞市律师协会已经成功承办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多场交流会。通过举办活动,加强律师行业的执业要求、思想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党的建设、建设一支过硬的律师队伍,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