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简讯 第四十五期

日期:2011-06-29     阅读:2,238次




 

 东莞律师简讯

  第四十五期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内容概要

◆ 重 / / /
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工作座谈会••••••••••••••••••••01
我会召开四届七次会长办公会议••••••••••••••••••••••02
市直机关法律志愿服务队成立••••••••••••••••••••••••02
我市叶进国律师获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03
市侨资企业律师服务团参加外博会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03
市总工会来访商谈职工维权工作••••••••••••••••••••••04
我会加强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工作••••••••••••••••••••••04
◆ 律 / / /
我会党委部署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05
我会党委完成各党支部、律师所、党员满意度测评工作•••••06
◆ 稽 / / /
查处两假律师 挽回损失八万•••••••••••••••••••••••••06
法律稽查队到石龙调研 协助妥善处理一群体性事件••••••••07
◆ 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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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工作座谈会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司法厅最近召开的律师队伍建设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队伍建设,市司法局于622日上午召开全市律师工作座谈会,组织全市106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律协党委常务副书记、律协秘书长邓家诚主持。座谈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敏、律师管理科科长陈玉伦分别传达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律师队伍建设座谈会精神,通报了前段时间全国范围内有关律师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启尧出席座谈会,并就贯彻落实部、省座谈会精神做了讲话。他分析了我市律师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的形势,提出要坚持不懈抓好律师队伍建设。针对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他强调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和把握律师职业定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进一步强化律师执业活动监督,保障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四是扎实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影响力;五是进一步拓宽律师工作的宣传渠道,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彭局长从律师切实履行职责的角度,要求全市律师继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职执业,为实现我市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座谈会上,律师协会还就进一步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资金募集工作向全市律师事务所提出捐款倡议。

                   我会召开四届七次会长办公会议

    68日,我会召开四届七次会长办公会议,我会2010年度执行会长周广荣,副会长方民、李健豪、张敬智,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陈玉伦,我会秘书长邓家诚,副秘书长刘丽芳、卢锦仪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前期工作情况,并就2010年度全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实习人员考核面试、“东莞律师协会法律人”奖学金发放事宜等近期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市直机关法律志愿服务队成立

    630日,市直机关法律志愿服务队等4家市直机关服务队成立大会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北楼一楼会议厅召开。市直机关法律志愿服务队由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组建,队员主要由律师以及普法工作者组成,队伍组建后主要为市直机关及干部提供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服务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庞国梅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还亲自为法律志愿服务队授予队旗。我会邓家诚秘书长和30名法律志愿服务队成员参加了成立大会。

             我市叶进国律师获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发起,旨在通过行业互助和招募志愿者的形式,动员律师和法学院毕业的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到全国无律师县和西部律师人才严重短缺的县开展志愿服务,增强当地法律援助能力的大型公益项目。今年,我市宏尚律师事务所叶进国律师光荣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即将和我省其他4名志愿者一起,离开心爱的家人,放弃可观的收入,奔赴偏远的四川峨边彝族自治县志愿服务一年。现体检工作和签订招募协议工作已完成,叶进国律师将于7月启程。这是我们东莞律师的骄傲和光荣。东莞举行欢送座谈会,彭启尧局长出席并对叶进国律师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认真务实开展工作,把东莞律师专业形象带去四川峨边彝族自治县;二是希望通过工作,为当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法律的光辉温暖带到落后地区。

          市侨资企业律师服务团参加外博会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61821日,市侨资企业律师服务团参加在东莞厚街举行的第二届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简称“外博会”),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服务团其中15位律师在我会副会长、服务团团长李健豪的带领下轮流值班,在活动现场为前来咨询的侨资企业、参展人员释法解惑,宣传法律知识,让广大民众更进一步了解服务团的使命,树立了服务团的良好形象。市侨资企业律师服务团与市台资企业律师服务团、市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一并成立于200910月,旨在为我市广大侨资、台商和中小企业构建一个法律公共服务平台,为东莞的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发挥积极作用。

                市总工会来访商谈职工维权工作

    610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组织宣教部部长一行来访,我会秘书长邓家诚、副秘书长卢锦仪接待座谈。会议主要是讨论双方如何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律师队伍的专业优势,借助工会的宣传渠道,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为我市广大职工、劳工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律师队伍树立正面形象,为促进社会和谐多做贡献。会议还研究了成立工会律师服务团的可行性。

                 我会加强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为完善我市实习人员管理,规范实习人员期满考核工作,结合我市实习人员的实际情况,我会充实了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实习人员考核专家库,同时制定了《东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东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引(试行)》,并经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109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新规定,实习人员在实习期满后,经书面审核合格的,须参加面试,进行实习总结汇报和进行相关答辩。面试尚未合格的实习人员,须延长实习期三个月。如经安排两次面试仍未合格的实习人员,以前进行的实习无效,实习时间应重新开始计算。这一举措,将提高东莞律师行业准入门槛,有助于提升东莞律师队伍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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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党委部署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0`21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选定部分党组织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会党委被选为东莞市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的党组织之一。为做好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工作实际,我会党委就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将会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党支部积极配合,把创新工作与我会党委“星级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三学两比一提升”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工作,创出自己的品牌和风格,全面提升我会党委工作的质量和品位,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我会党委完成各党支部、律师所、党员满意度测评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开展“星级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企工委`2010`9号)和《东莞市律师协会党委开展“星级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2010年创建工作安排表》部署要求,我会党委将直接申报五星级党组织(最高等级),根据相关评定标准,我会党委发动各党支部、律师所、党员做好对我会党委和党支部满意度测评的工作。经统计,对我会党委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为99%,对党支部的满意度测评结果达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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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处两假律师 挽回损失八万

    今年3月和5月,司法局法律服务稽查队分别接到群众任某和许某的投诉,称两名假律师违规代理他们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并收取高额费用。接投诉后,法律服务稽查队工作人员立即对这两宗案件展开深入调查。经查,这两名假律师在代理这两宗案件过程中,其手段相似,均是以代替当事人支付医疗法、鉴定费、诉讼费、免收代理费等形式招揽业务,后以买案方法与当事人达成代理协议。法律服务稽查队工作人员经一段时间的艰苦调查取证,并在相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有效掌握了这两名假律师违规代理案件的证据;随后,法律服务稽查队工作人员依法对这两名假律师进行了严肃批评,警告她们不得违法违规代理案件,不得采取不正当行为招揽业务,不得扰乱我市法律服务市场,并责令他们先后退回非法收受的所谓案件代理费共计83140元。两名群众对司法局法律服务稽查队的处理结果表示由衷的感谢。

         法律服务稽查队到石龙调研 协助妥善处理一群体性事件

    近期,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稽查队工作人员多次到石龙镇法庭和劳动仲裁庭了解代理人相关情况,调研石龙法律服务市场有关情况,与有关部门探讨如何加大部门联合打击非法法律服务,并协助石龙镇政府稳妥处理一宗群体性案件。20104月下旬,石龙镇某单位联防治安队队员陈某因病就医正常死亡,但其亲属不顾医方解释和石龙镇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并从外省聘请代理人与院方交涉,引发医患纠纷。司法局法律服务稽查队工作人员应石龙司法所邀请参与此案的协调处理。通过与代理人黄某和陈某家属沟通交流、说服教育,最终妥善解决了这一纠纷,避免了一宗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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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日,市司法局、市律协在律协党委办公室召开律师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律协党委委员陈玉伦主持,律协秘书处邓家诚秘书长、刘丽芳、卢锦仪副秘书长参加了会议。

    68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法治东莞讲坛”专题讲座在市会议大厦二楼报告厅举行,我会秘书长邓家诚参加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