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将市社会组织工委《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按照文件要求,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按时完成要求工作。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请各党支部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及时将工作做法和亮点上报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并于9月8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联 系 人:丁俊明(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 MAIL: 347388633@qq.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
附件:转发《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