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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日期:2017-06-08     阅读:1,797次

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粤律党〔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建立讨论交流平台,促进党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人:刘莉玲(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MAIL:451926949@qq.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