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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我市律师行业参与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情况的通知

日期:2024-09-11     阅读:1,880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助力公益与公共法律服体系建设,进一步挖掘我市律师行业投身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的创新实践,激励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总结推广先进事迹和法律服务经验,现面向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收集参与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一)我市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组织或参与的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

(二)我市律师在东莞执业期间参与的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

二、材料填报要求

请各律师事务所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分类表》(见附件1),全面、准确、认真地填报本所及从业人员参与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情况,并以律所为单位于2024930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dglxgyw@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上须注明“律师务所名称+开展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情况”。报送材料包括:

1.参与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情况统计表(附件2WORD版和PDF版);

2.相关证明材料(PDF版),如总结报告、活动照片、宣传报道、荣誉等。

联系人:王莹(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联系电话:13798869830EMAILdglxgyw@163.com;古晓晴(秘书处),联系电话:22459905

附件:1.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分类表

          2.律师事务所参与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情况统计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