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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3-09-26     阅读:1,025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青年律师的业务素质,提升青年律师的执业能力,结合第一期青年律师培训班的经验,我会将于10月底举办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1920日,共两天。

二、培训地点: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术报告厅(地    址:东莞市莞城区学院路251号)。

三、培训对象:执业5年以下的律师。

四、课程安排:

 

 

主讲人

备注

1019

上午8:30—9:00

开班典礼

 

 

1019

上午9:00—12:00

法援案件的办理技巧

叶进国

 

1019

下午2:30—5:30

律师的思维

汪宏杰

 

1020

上午9:00—12:00

律师的写作与谈判

汪宏杰

 

1020

下午2:30—5:30

刑事辩护的风险分析与办理技巧

骆世明

 

 

五、授课老师:

(一)叶进国,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优秀律师中国十大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广东省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汪宏杰,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中山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三)骆世明,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符合培训条件的青年律师请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向秘书处报名。届时,我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参训名单,具体参训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参训结束后,我会将为参训律师确认培训课时,颁发培训证书。

(二)培训费用,由市律师协会承担。一旦参训人员出现缺课的情况,培训费用将由参训人员自行承担。

(三)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本所符合培训条件的青年律师,并于109日前将有意参训人员名单报秘书处业务部。

人:赖文彬(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真:22508201

E—MAIL68583573@qq.com

附件: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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