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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庆祝东莞市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晚会节目及大合唱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3-09-08     阅读:9,407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纪念东莞市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全面总结回顾25年来东莞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工作成果,展示我市律师精神风貌良好形象,市律师协会10月下旬举办庆祝东莞市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晚会向全市律师征集晚会节目和大合唱人员事项通知如下

一、晚会节目征集

(一)晚会主题

庆祝东莞市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展示东莞律师业发展成就东莞律师精神风貌。

(二)征集对象

执业律师、实习律师

(三)节目形式

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举类型

1.歌唱类:各种演唱形式以及器乐伴唱等

2.舞蹈类:古典舞现代舞民族舞等

3.语言类:朗诵相声小品舞台剧等

4.其他形式:武术、魔术其他特色节目。

)节目要求

1.展现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能量

2.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表达性

3.具有艺术性和观赏性,能反映律师的精神状态和生活,贴合东莞市律师协会成立 25 周年主题

4.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报送时间及要求

送节目需用word文档以文字形式介绍节目名称、具体人数、节目亮点特色并于2023918日前将节目文字介绍、报送回执(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18676936677@163.com,电子邮件标题须注明“报名人/律所名+节目标题+晚会征集”,如有视频可一并报送。收到报名邮件后,晚会相关负责人将对报名节目进行筛选,筛选结果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

联系人:杨育,电话:18676936677。
   二、大合唱人员征集

(一)合唱曲目

原创歌曲与你同行》

(二)征集对象

执业律师、实习律师。

(三)征集要求

1.热爱合唱,具有团队奉献精神,能确保参加合唱排练,不得随意请假

2.执业2年内,未参加过执业律师宣誓,同时具有声乐表演特长

3.有参加合唱经历及声乐表演获奖的优先用。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请于2023918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569224817@qq.com,电子邮件标题须注明报名人姓名+合唱团报名。报名成功后晚会相关负责人将进行筛选,筛选结果以短信或微信形式通知。

联系人:赵瑞印,电话:18103041279

 

附件:1.晚会节目报送回执

2.合唱人员报名回执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