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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2-11-07     阅读:879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粤律协〔2012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律师代表以及理事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东莞律师代表名额为19名,理事候选人名额为6人。

二、代表及理事候选人推选要求和产生办法

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推选程序严格按照推荐提名、资格审查、公示、候选人选确定的程序开展。各律师所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条件,认真组织律师开展自荐、推荐工作。我会按照相应程序由理事会决定推选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各律师所请于118日上午1200前将推选登记表原件交市律协秘书处,登记表、候选人简历电子版请发电子邮箱。

(二)请将律师代表、理事候选人电子证件照片注明姓名和律师所发送到电子邮箱。

人:郭胜钊(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真:22508201

E—MAIL285009192@qq.com

 



 

                                二 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转发《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