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粤律协〔2012〕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律师代表以及理事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东莞律师代表名额为19名,理事候选人名额为6人。
二、代表及理事候选人推选要求和产生办法
广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推选程序严格按照“推荐提名、资格审查、公示、候选人选确定”的程序开展。各律师所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条件,认真组织律师开展自荐、推荐工作。我会按照相应程序由理事会决定推选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各律师所请于11月8日上午12:00前将推选登记表原件交市律协秘书处,登记表、候选人简历电子版请发电子邮箱。
(二)请将律师代表、理事候选人电子证件照片注明姓名和律师所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郭胜钊(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MAIL:2850091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