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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地产法律业务领域案例征集与汇编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9-20     阅读:9,503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总结我市律师办理房地产法律业务的经验,研讨典型案件的裁判导向,提高我市律师房地产法律业务研究水平,我会拟开展房地产法律业务领域案例征集与汇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征集对象

(一)我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律师助理;

(二)我市其他法律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检法、公证处工作人员,法律教育从业人员,政府单位法制人员,公司法务人员等。

三、征集范围

(一)案例类型:本次征集案例应围绕房地产诉讼典型案例分析与研究、房地产非诉讼实操案例分析与研究两种类型展开。

(二)案件办结时间:20181月以来在各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裁判并生效的案件,以及在此期间办结的非诉讼案件。

(三)专业领域:房地产相关专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具体主题由投稿人自定。

四、稿件要求

(一)投稿案例须为投稿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和侵犯其他作者的知识产权;

(二)所有稿件中涉及的案件当事人信息 (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名称),考虑到侵犯隐私等侵权风险,请一律隐蔽相关信息;

(三)诉讼类案例应提供相关生效裁判文书;非诉讼类案例应提供相应的案件材料,可脱密处理;

(四)稿件字数要求不少于1000字,且不超过5000字;

(五)每篇稿件最多署两名作者。

(六)格式要求

1.标题:三号黑体居中。主标题即案例的名称,包括案件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案由。例如,某某诉某某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副标题应当侧重简要概括案件的指导意义。

2.案件索引:由审级、审理法院、案件编号(即案号)及结案时间组成。例如:一审: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3)粤1971民初×号(×年×月×日)

3.正文:全部为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

4.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方式,脚注序号采取“每页重新编号”方式。

5.数字的用法:文中的法条数一律用汉字,例如:《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但案件所涉金额等用阿拉伯数字。

6.稿件体例详见附件2《案例分析报告建议体例》。

五、案例评选及报送要求

(一)本次活动采取个人推荐、单位推荐、自行参评等方式进行,我会将根据投稿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成立案例筛选委员会对案例进行匿名筛选,并向入选案例作者颁发证书,入选案例汇编成册。

(二)请于20231031日前将《案例申报表》(附件1)的PDF版,《案例分析报告》(附件2)的Word版,按要求报送至指定邮箱:663220095@qq.com电子邮件主题上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

联系人:何巧,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电话:13609673770;邮箱:663220095@qq.com

附件:1.案例申报表

2.案例分析报告建议体例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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