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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人选的通知

日期:2012-02-14     阅读:777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市律师协会已于20111217日顺利换届。为进一步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提升东莞律师整体执业素质和水平,实现律师行业的整体优化,根据东莞律师业务及专业化分工的特点,经市律师协会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改组各专业委员会。现将各专业委员会的报名条件、报名方式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有奉献精神,热心协会工作及专业委员会活动;

(二)连续执业三年以上或曾经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学教学科研单位、外国律师事务所和企业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三)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

(四)在拟报名的专业委员会所涉业务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或较高的理论水平,或者曾经承办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或项目,或者发表过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者在该领域具有较大的业界或社会影响力。

二、报名方式:

(一)采取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的方式(律师所推荐意见不能少于100字);

(二)每位律师最多能参加两个专业委员会。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同一专业委员会原则上只能有一名委员;

(三)认真填写报名表格(必须打印),表格可下载(详见附件1);

(四)请将打印好的表格,连同所发表的专业法律文章及其出处复印件或所承办案件(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或荣誉称号(奖励)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五)四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如希望继续担任原所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改任其他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也必须重新履行此次报名手续。

报名的律师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产生方式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于220日前将各律师的报名申请表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人:赖文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真:22508201

E-MAIL68583573@qq.com

附件:1.专业委员会报名表

             2.第五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情况

             3.东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 一二 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征集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人选的通知
附件1:专业委员会报名表
附件2:第五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情况
附件3:东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