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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日期:2016-09-27     阅读:1,282次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现将省律师协会《转发<关于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时间紧迫,请各单位迅速传达通知内容,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律师认真如实填报。并请于929日前将通知中附件1《青年律师行业管理人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 人:刘莉玲(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MAIL451926949@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927

转发《关于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关于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