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粤司办〔2020〕92号)以及《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粤司规〔2021〕3号)要求,市司法局牵头起草了《东莞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4月11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提交反馈(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具体方式为:
1.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邮政编码:523888);
2.电子邮箱:sfjfyc@dg.gov.cn。
联系人:方德豪,联系电话:22314325。
附件:1.东莞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粤司办〔2020〕92号);
3.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粤司规〔2021〕3号)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