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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鲲鹏计划”暨第三期深圳都市圈律所领导力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4-05-21     阅读:5,774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更好实现湾区律所“区域联动、共享共建、合作共赢”目标,促进深圳都市圈律师行业联动交流、协同发展,提升深圳都市圈律所管理者领导力,打造深圳都市圈律师行业整体品牌,深圳、东莞、惠州、中山四地律师协会拟于近期惠州举办“鲲鹏计划”暨第三期深圳都市圈律所领导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深圳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惠州市律师协会、中山市律师协会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530-61日,集中培训三天

(二)培训地点惠州皇冠假日酒店(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皇冠路8号)。

    三、培训课程安排

本期培训班分为集中授课分享互动、论坛环节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具体培训课程待定。

四、报名条件和推荐要求

(一)报名推荐条件

1.律师执业6年以上,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3年以上,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经验

2.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

3.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律师事务所此前未参加过深圳都市圈律所领导力第一第二期培训班或广东省律师协会律所管理高级研修班(第一至第四期的人员

5.每家律师事务所限报1名参训人员。

(二)报名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律师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报名;

2.各律师事务所择优向市律师协会推荐。律师事务所根据推荐条件进行推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印章;如律师事务所设有党支部(含联合党支部)的,由律师事务所和所在党支部联合推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印章

3.市律师协会择优确定参训学员名单。市律师协会根据报名推荐情况择优确定参训人员名单。如入选学员因工作冲突或其他任何原因无法参加活动的,由市律师协会在报名人员中择优递补。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本次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参训人员自理。

(二)本次培训班东莞分配18个参训名额。最终名单由市律师协会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认真做好报名推荐工作,2024524星期将《“鲲鹏计划”暨期深圳都市圈律所领导力首期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发送至秘书处指定邮箱hyb@dgla.org.cn

秘书处联系人:罗洁文,联系电话:22492342

 

附件:“鲲鹏计划”暨第三期深圳都市圈律所领导力培训班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45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