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股论金”系列之私募新规管理要点及影响实务研讨活动在东莞举办

日期:2023-10-23     阅读:2,177次

20231013日下午,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松山湖财政国资金融局联合主办的“谈股论金”系列之私募新规管理要点及影响实务研讨活动在东莞举办,围绕提升律师服务私募基金业务专业能力、提升私募基金行业自律水平、推动律师行业与有关行业互动互促进行交流探讨。

省律协副会长周璇,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钟瑜,副主任翟彩娟、龙喜福、石向阳、孙艺茹、周渊,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蔡若波、钟晴;松山湖财政国资金融局副局长苏国和,松山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主任梁宇江、常务副主任钟成毅;东莞律协会长张旭东、副会长邹育兵,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徐芳,副主任张弛、马海岸、赵洁仪、黄笑岚等出席活动。我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律师助理和松山湖财政国资金融局有关工作人员、私募机构等相关行业客户约120人参加活动。活动由张弛副主任主持

(张旭东会长、苏国和副局长致辞)

开场环节,由东莞律协会长张旭东、松山湖财政国资金融局副局长苏国和分别致辞。苏国和副局长在致辞中介绍了松山湖财政国资金融局在东莞金融中的格局定位,重点介绍了松山湖近期经济情况和私募基金业务开展基本情况,并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并促进行业内各机构交流与沟通。

(蔡若波律师授课)

主题分享环节,邀请了省律协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蔡若波、省律协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曾锐担任主讲嘉宾。蔡若波律师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对私募基金监管及争议解决的影响”为主题,结合私募基金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协会自律规则监管和自律体系的发展历程,详细讲解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对私募基金的影响,并通过案例分析了监管条例对争议解决的影响。


(曾锐律师授课)

曾锐律师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政策和重要条文解读”为主题,首先从健全私募基金监管基础性法规制度分析法律体系,并摘取重点关注事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其次重点阐述了管理条例对文娱基金的影响,并结合案例讲解了各类法律风险及司法环境情况等内容。


(分享沙龙)

圆桌分享沙龙环节,松山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主任梁宇江、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钟瑜、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赖冠能担任分享嘉宾,东莞律协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徐芳担任主持嘉宾。分享嘉宾就“企业融资模式及重点关注问题”等主题展开讨论,围绕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选择融资模式的多元化、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不畅以及融资后风险问题、不同融资模式的风险点和争议法律解决方案、律师如何介入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如何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比如提供新型融资产品)、股权架构法律服务模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