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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7年度党费的通知

日期:2017-11-29     阅读:1,989次

各党支部、党员: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现向各党支部党员收取2017年度党费,党员党费标准:执业律师每人每月45元,辅助人员每人每月10元。

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可通过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党费,并于1218日前把《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现金)交至本会业务办事窗口,转账凭证需注明党支部名称。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的党员,请凭《党费证》于1218日前把党费(现金)交至本会业务办事窗口。

户名:中国共产党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开户行:建行东莞市政法支行,账号:44001775138053000611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袁淑仪,联系电话:23360300,传真:22508201E—MAIL515240956@qq.com

附件: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