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东莞市司法局关于市法律援助处驻法院、检察院工作站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的通知》,我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根据通知要求的报名条件以及各律师事务所的报名情况,评审小组在东莞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包号 |
驻点安排 |
拟安排律师事务所 |
A |
第一市区检察院 |
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
B |
第二市区检察院 |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 |
C |
第三市区检察院 |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 |
D |
第一人民法院 |
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 |
E |
第二人民法院 |
广东百勤律师事务所 |
F |
第三人民法院 |
广东臻善律师事务所 |
G |
市检察院、 中级人民法院 |
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 |
公示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12月31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个人提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的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东莞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4日
(联系人:方德豪,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一楼东莞市法律援助处,电话:2231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