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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律师参加中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4-05-24     阅读:5,732次

各律师事务所:

 我会2024516日发布《关于推荐律师参加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本次中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的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名称

东莞市律师协会中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简称“中青班”)。

二、培训时间

暂定20248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推荐条件要求

(一)东莞市律师协会辖内注册会员;

(二)在东莞执业时间连续满三年(时间调整为202171日前在东莞取得律师执业证);

(三)年龄调整为不超过45周岁(即于197971日之后出生);

(四)政治素养过硬、热心公益法律服务、对律师行业和律师事务所有奉献精神党员律师优先考虑

(五)近三年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不存在尚未办结的投诉案件;

(六)能够合理安排时间,严格遵守工作要求和培训纪律,培训期间不得擅自外出或中途退训;

(七)自愿签署承诺自结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离开东莞执业及不得注销律师证的承诺书,如果违反上述承诺的,需退还培训费用;

(八)承诺参训结束之时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五个月内面向不少于十名东莞律师(含实习人员、助理)举行一次参训分享会、自愿注册成为东莞市律师行业青年志愿服务队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的推荐名额分配、推荐程序等按照《关于推荐律师参加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本次“中青班”报名时间至2024531日。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做好报名推荐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后通知被推荐律师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1.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汇总表(见附件1);

2.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报名表》(见附件2

上述汇总表、报名表的电子版和扫描PDF版本,请于2024531日前以“XX律师所+中青班报名”为主题发送至我会秘书处指定邮箱hyb@dgla.org.cn

(三)如此前已提交报名材料的律师事务所需要调整的请直接与秘书处电话联系,如参训学员不变则无需重复提交报名材料。

东莞市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班(第一期)信息采集表_二维码.png

(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

联系人:邓沛康(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联系电话:13713350208;袁淑仪(秘书处),联系电话:22492342

 

附件:1.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汇总表

        2.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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