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为落实上级会议及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纠纷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拟邀请我市工作经验丰富、热心调解的15名律师担任首批特邀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邀调解员填报的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工作经验丰富、热心调解,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法院的调解工作;
5、目前非东莞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调解员。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报名。按照先报先得的方式,确定候选特邀调解员的名单。凡报名律师须如实填写《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调解员报名表》(见附件),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
2、获选的特邀调解员每年需完成调解案件不少于6宗,每宗案件法院给予600元工作补贴。
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上午12:00前将《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调解员报名表》的原件和电子版统一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周钰良(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285820386@qq.com
附件: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调解员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年10月28日
关于填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