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项目 |
语言表达、仪 表、仪态 |
职业道德和 职业素质 |
律师实务 |
沟通协调和 应变能力 |
分值 |
20分 |
30分 |
30分 |
20分 |
考核方法 |
实习人员自我介绍和个人展示;观察实习人员的仪态、仪表等。 |
询问实习人员对律师定义的理解,对执业理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理解。 |
根据实务训练材料,询问实习人员的实务操作情况(包括案情情况、分析处理、法律适用、结果得失等);并根据实习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发问,包括实体、诉讼、仲裁、非诉等。 |
假设某些特定情况,询问实习人员遇到时的解决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维护律师的执业声誉等。 |
考核要点 |
考察实习人员的举止、涵养、语言叙述能力。 |
考核实习人员的职业道德理念以及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
考察实习人员的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 |
考察实习人员对实际事务的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 |
考核要求 |
举止端庄、大方、自信、礼貌;语言表达简练、准确、流畅。 |
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观念。自觉遵守律师执业基本规范,有律师执业荣誉感,责任感。 |
了解律师执业的基本范围、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巧;甄别真假实习情况。 |
有适应性、灵敏性、创造性、个性稳定性,做到诚信、保密、规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