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分标准

日期:2013-04-17     阅读:8,428次



考核 项目

语言表达、仪

表、仪态

职业道德和

职业素质

律师实务

沟通协调和

应变能力

分值

20

30

30

20

考核方法

实习人员自我介绍和个人展示;观察实习人员的仪态、仪表等。

询问实习人员对律师定义的理解,对执业理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理解。

根据实务训练材料,询问实习人员的实务操作情况(包括案情情况、分析处理、法律适用、结果得失等);并根据实习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发问,包括实体、诉讼、仲裁、非诉等。

假设某些特定情况,询问实习人员遇到时的解决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维护律师的执业声誉等。

考核要点

考察实习人员的举止、涵养、语言叙述能力。

考核­实习人员的职业道德理念以及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考察实习人员的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

考察实习人员对实际事务的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

考核要求

举止端庄、大方、自信、礼貌;语言表达简练、准确、流畅。

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观念。自觉遵守律师执业基本规范,有律师执业荣誉感,责任感。

了解律师执业的基本范围、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巧;甄别真假实习情况。

有适应性、灵敏性、创造性、个性稳定性,做到诚信、保密、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