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快速联动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日期:2018-07-11     阅读:1,677次

5月25日,我市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向我会提交维权申请称,王某、李某是该所代理的一宗民事执行案件的执行异议程序阶段的案外人,因不满其财产被法院查封,多次带人强行进入律师事务所,破坏办公设施,辱骂、恐吓甚至殴打所内工作人员,导致该所人心惶惶,正常办公秩序受到严重干扰,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严重侵害。

对此,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高度重视,在指引律师事务所及时报警的同时,迅速启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处置机制。市司法局局长郭瑞华作出指示,要求局律师管理科和律师协会紧密跟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律师人身安全,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分管副局长朱小平亲自听取律师事务所反映情况,组织研究对策,后又于5月28日、30日两次召开紧急会议推进有关维权工作。

接到维权申请后,我会维权中心在周云副会长的组织下,于5月25日当天受理申请,并迅速研究成立专门维权小组,由我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随后,专门维权小组迅速开展工作,在律师事务所直接报案的基础上,书面向市公安局反映情况,请求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5月30日上午,我会蔡国民副会长率队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沟通案件进展情况,进一步提出了保证律师人身安全、保障律师事务所正常办公的请求。

市公安局获知有关情况后,也迅速启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处理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辖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析案情后,依法对案件作刑事立案调查,并安排警力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保护。6月7日,涉嫌实施违法行为的王某、李某归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根据最新消息,王某、李某已委托家属,主动向律师事务所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并提供了担保。律师事务所对此表示谅解,双方愿意友好解决后续问题。目前,某律师事务所的办公秩序已经恢复正常,律师和工作人员已能安心工作,律师执业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不仅关系到律师作用的有效发挥,更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

本次事件的妥善解决,既有效维护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我市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建立健全。7月4日,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推进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会议强调,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共同研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快速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