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有力有序继续推进民法典宣讲工作,根据省律师协会有关通知要求,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梳理和总结,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提交工作总结(含数据、案例、经验等内容),并填写《东莞市律师行业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登记表》,有开展重大影响的活动应单独形成总结材料一并扫码提交。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影音视频、普法课件、现场图片、活动链接等佐证材料的,请一并扫码上传。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3月31日(星期日)前,报送至我会秘书处指定邮箱:ywb@dgla.org.cn。
秘书处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8826383,E-MAIL:ywb@dgla.org.cn。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4年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