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师协会与市调解协会签约建立“律师+调解”长效合作机制

日期:2023-11-01     阅读:3,436次

    20231027日下午,在第一期大湾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沙龙活动上,东莞市律师协会张旭东会长与东莞市调解协会尹柱平副会长分别作为代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律师+调解长效合作机制。

    20239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加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依托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设立市、县两级一站式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联动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合力化解市、县域范围内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加强诉前引导。在诉讼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中提供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指引,增强当事人及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非诉讼纠纷解决意识。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注重吸纳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政法干警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建立青年律师参与人民调解机制,组织青年律师特别是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锻炼,充分发挥律师精通法律的专业优势,广泛参与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

市律师协会与市调解协会建立律师+调解长效合作机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表现,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精神的具体措施。

下一步,市律师协会和市调解协会将整合各自领域的专业知识和资源优势,加强调解协会与律师行业的交流合作,就调解平台建设与推广、调解员队伍建设、法律专业及实务研究、人才互荐及交流等事项开展全面深入的合作,推动东莞律师更多参与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各类民商事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大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法治东莞建设,保障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