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转发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保险委托理赔及风险代理案件进行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请你们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尽快组织全所人员学习通知精神和查找存在问题,并将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 11 月 14 日前 上报我科。我科将于近期抽查部分律师事务所对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对于不按要求落实、不准时报送报告的律师事务所,我科将进行通报批评。
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可联系我科。
联系人:祝颖香,联系电话:22314562。
特此通知
东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二O 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