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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委委员分片指导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14     阅读:4,488次

各党支部、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指导,根据《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实施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经研究,确定按照片区指派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各党支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各党支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

二、工作内容

(一)指导已成立的党支部开展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工作。

1.检查硬件建设是否达到六有”。

2.检查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是否经常。

3.检查党建工作台帐是否齐全。

4.督促党支部在10月底完成对现存问题的整改。

(二)指导无党员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党的宗旨、政策,指导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三)指导符合成立独立党支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党员活动室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党员会议的召开,指导党建工作台账的设立,指导三会一课的开展。

(四)指导符合成立联合党支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按照片区、楼宇成立联合党支部。指导党员会议的召开,指导党建工作台账的设立,指导三会一课的开展。

三、党委委员分工

1 .党委书记朱小平,联系指导东城片区;

2 .党委专职副书记孙华,联系指导南城片区;

3 .党委副书记陈锡康,联系指导莞城片区;

4 .党委副书记龙开族,联系指导滨海片区;

5 .党委委员谢景慧,联系指导万江片区;

6.党委委员叶乃峰,联系指导临深片区;

7 .党委委员蔡国民,联系指导东部产业园片区;

8 .党委委员方民,联系指导松山湖片区;

9 .党委委员崔芸庆,联系指导水乡片区。

四、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主抓落实具体工作,积极配合党委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市律师行业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孔佩欣、蔡苑虹,联系电话:22499829E-mail:dglawyerdb@163.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