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指导,根据《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实施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经研究,确定按照片区指派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各党支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各党支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
二、工作内容
(一)指导已成立的党支部开展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工作。
1.检查硬件建设是否达到“六有”。
2.检查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是否经常。
3.检查党建工作台帐是否齐全。
4.督促党支部在10月底完成对现存问题的整改。
(二)指导无党员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党的宗旨、政策,指导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三)指导符合成立独立党支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党员活动室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党员会议的召开,指导党建工作台账的设立,指导“三会一课”的开展。
(四)指导符合成立联合党支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按照片区、楼宇成立联合党支部。指导党员会议的召开,指导党建工作台账的设立,指导“三会一课”的开展。
三、党委委员分工
1 .党委书记朱小平,联系指导东城片区;
2 .党委专职副书记孙华,联系指导南城片区;
3 .党委副书记陈锡康,联系指导莞城片区;
4 .党委副书记龙开族,联系指导滨海片区;
5 .党委委员谢景慧,联系指导万江片区;
6.党委委员叶乃峰,联系指导临深片区;
7 .党委委员蔡国民,联系指导东部产业园片区;
8 .党委委员方民,联系指导松山湖片区;
9 .党委委员崔芸庆,联系指导水乡片区。
四、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主抓落实具体工作,积极配合党委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市律师行业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孔佩欣、蔡苑虹,联系电话:22499829,E-mail:dglawyerdb@163.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