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法律援助律师的管理,我处将根据律师专业特长、擅长的业务领域,进一步充实法律援助律师人才信息库,并推行从信息库中指派承办律师的做法。请各律师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律师的报名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热心公益事业;
2、必须在莞执业1年以上(即2012年前执业),且未因执业行为受过处罚;
3、在报名所涉业务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二、报名方式
1、采取自愿报名,再由律师事务所推荐的方式(今年已报名的律师不必再报);
2、每位律师至多只能报三种案件类型,具体是:刑事辩护、劳动争议、行政诉讼、人身损害、医疗事故损害、婚姻家庭等;若有其它专业特长,可以推荐表中“其它”中注明,如可与外国人进行流利的外语交流等;
3、将填写好的推荐表格先E-MAIL至市法援处,再将纸质材料(盖章)于 11月 22日 前报至市法律援助处。
附件:1、法律援助律师信息库推荐表
2、东莞市法援律师信息库(2013)(已报律师名单)
联 系 人:尹爱南,联系电话:22489999-103
传真:22508566
E-MAIL:1532426166@qq.com
关于进一步充实我市法律援助律师人才信息库的通知(东莞市法律援助处文件)
法律援助律师信息库推荐表
东莞市法援律师信息库(2013)(已报名律师名单)